Mutual Funds共同基金

编辑时间:2009-10-03 11:55:01
美国的共同基金是在许多可能的投资选择中进行货币投资的投资公司。共同基金在20世纪20年代便存在了,并由证券交易委员会按《1940年投资公司法)管理。投资公司法规定了信托标准及申报与披露要求。 共同基金向任何愿意投资于基金的人开放,并且完全由投资者自己拥有。共同基金以一定酬金(通常每年0.5%)雇佣一位投资顾问,投资合同也规定了基金要花费的费用(通常有限制,如1%)。像任何其他公开交易的公司一样,共同基金也有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和基金政策的其他变动由股东决定。 共同基金的经济功能是联合经营可投资的资产。富裕的个人和机构,如养老基金能够并且经常雇佣自己的货币管理人员来达到自己的投资目标。由于投资函数中的规模经济效应,持有量较少的个人只有在极高的成本下才能使他们证券资产组合多样化。共同基金使许多这样的个人合在一起,形成可投资的集合基金,使个人股票持有者有同样的经济途径像大投资者一样进入资本市场。 共同基金通常专门于一定类型的投资,包括增长股、生成收入股、小公司股票、短期或长期债券、免税债券、贵金属、国际股票等等。因此,通过把钱分成几种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他的证券资产中获得所需的证券资产组合。个人也可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这种基金专门投资按市场价值计算收益的优良短期证券,并且还有开支票的特权。 大部分共同基金是开放的,这意味着个人每天可以按基金的股票价格(等于基金的资产价值减去允许的费用后除以基金中未偿付股份数)买卖股份。有些共同基金是封闭的,即基金对要发行的股票的数量有限制。这些基金不再购入股票,而是让基金的股票在公开市场上出售。有些基金是通过经纪人购买的,此时有一个根据买入价估算的“佣金”或者根据卖出价估算的“12b-1”费。这些费用给售卖股票的人提供报酬。其他“无佣金”基金直接把股票卖到公众,其中没有明显估算的“成本”,但销售费用通常由基金直接负担。 共同基金很久以来一直是从事金融研究的经济学家所关注的主题,这种关注首先是由于持续定期地描述资产分配、投资操作和业绩收入等大量可用数据。例如:威森伯格(Wiesenberger)从20世纪40年代以来一直按年度报道共同基金的业绩数据。因为这些数据在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群体中没法得到,共同基金经常为金融理论的检验提供数据。 其次,大部分共同基金积极的管理风格看来像与金融市场中的有效市场理论(EMT)相矛盾(法马(Fa-ma),1970年)。这个事实吸引了许多对共同基金的研究来证实这种有效市场理论。 有些共同基金基本上是指数基金,但大都被积极管理。例如,通常共同基金每年以50%的比率经营它的证券资产,有时甚至达到100%。每年经营本身很容易增加0.5%左右的经营费用负担。而且,既然经营通常反映了积极管理,每年估计有0.5%~1.0%的附加费用支持投资人员来管理证券资产。因此,积极管理的基金必须能成功地找到弥补这些费用的好交易。 早期的有效市场理论的支持者认为证券价格应该能反映所有可用信息,因而任何想击败指数基金的企图必然会遭受损失。事实上,共同基金的早期研究发现了与净费用概念一致的证据,共同基金的经营业绩说明它还不及指数基金(詹森(Jensen),1968年;夏普( Sharp),1966年)。 这些发现基本上被作为定理用了20年。在此期间,共同基金的资料受到研究,但一般只用来检验新版的有效市场理论,而不是评估共同基金业绩。然而在同一段时间也进行了一些学术研究来证明原来解释的有效市场理论本身就是矛盾的。在原来版本的有效市场理论中,暗含着假定附属公司业绩的信息或者很容易获得,或者立即平均地分配给所有市场参与者,因此去获得并加工更多的信息的努力是无用的。 格罗斯曼( Grossman)和斯蒂格利茨(Stiglitz )(1980年)证明,一旦认识到获得信息的代价太高,市场价格就不可能正确地反映所有市场信息。如果证券价格反映了所有市场信息,了解信息的投资者不可能补偿为获得信息而付出的费用:这样就使所有投资者变得消极起来。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新信息没有被考虑进证券价格;并且因此对某些投资者来说获得信息是很有利可图的,诸如此类。在均衡时,部分投资者了解信息(积极者),另外一些投资者不了解(消极者)。了解信息的投资者相对于不了解信息的投资者在交易中会处于赢利的一方,但他们也需要为获得其他投资者不知的信息支付费用。均衡条件下,两种投资者事后都会赚到除去费用的相同收益。 这个理论被1965年到1984年描述共同基金收益的资料验证了(伊波利托(Ippolito), 1989年)。从1965年威森伯格报道的所有共同基金开始往后一直到经过1984年(出现的对基金投资是通过新实体来追溯的),可以确定,此期间经风险和净支出校正的收益和指数基金可以相比较。格林布莱特(Grinblatt )和蒂特曼(Titman) (1989年)发现,1975年到1989年期间的共同基金资料可以得出相似结论。 近年来,投资者们引发了对共同基金产品的强烈要求:在1984年,823个传统股票和债券基金及424个货币市场基金分别拥有资产1400亿和2300亿美元。1989年,2254个股票和债券基金和664个货币市场基金分别拥有资产为5500亿美元和4200亿美元。这种增长本身就是预期共同基金会继续受到金融验证理论和研究市场失败的研究者密切注意的第三个原因。 理查德·A·伊波利托( Richard A. Ippolito)著 陶灿梅 译 汤绍华 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