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专业是一门涉及语言学和文学基础理论的学科,旨在培养学生对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以及中国当代文学等方面的系统理解。该专业提供了一系列课程,包括但不限于《中级汉语》、《汉语阅读》、《汉语精读》、《汉语听说》、《翻译理论与实践》、《汉语教学法》、《汉语应用文写作》、《中外文学》、《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应用文写作》、《秘书学》、《文书学》和《公共关系学》。
通过这些课程,学生将获得汉语及语言学知识,以及应用文写作的专业技能。专业培养的目标是让学生能够在教育和文化领域内,从事语文教学、作文辅导、课程咨询、编辑、宣传、行政管理、文秘和撰稿写作等工作。毕业生可以在教育类机构担任语文教师,或在文化类企业中从事相关职业。
公办 / 建于1938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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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3 / 内蒙古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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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1994 / 江西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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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1999 / 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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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0 / 湖北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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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0 / 云南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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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0 / 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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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1 / 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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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3 / 湖北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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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2 / 山东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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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1 / 河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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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3 / 黑龙江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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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3 / 四川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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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1985 / 江西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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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37 / 四川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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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6 / 北京市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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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38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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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1987 / 陕西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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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4 / 广东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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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47 / 海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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