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专注于音乐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涉及音乐、器乐、舞蹈、表演及指挥等多个领域,旨在培养学生对不同音乐风格与体裁的理解与演绎能力。学生将学习如何分析并诠释各类音乐作品,为在专业艺术团体或教育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打下坚实基础。
该专业的课程设置包括但不限于《和声》、《作曲》、《复调写作基础》、《独唱》、《器乐演奏》、《指挥技法》、《室内乐》、《曲式》、《伴奏法》以及《古典舞》,涵盖音乐创作、演奏技巧与舞蹈表现等多方面知识。
部分高等教育机构可能根据特定方向深化教学,如钢琴、管弦乐、美声唱法、民族乐器、器乐、声乐、音乐剧、流行音乐及体育舞蹈等,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毕业生的职业路径通常指向歌舞剧院(团),从事音乐演出、器乐演奏、钢琴伴奏、指挥、舞蹈伴演及和声合唱等工作。同时,文教单位也是潜在的就业领域,提供歌唱与舞蹈表演等相关职位。
公办 / 建于1949 / 教育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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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27 / 上海市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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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64 / 北京市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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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7 / 广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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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3 / 湖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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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39 / 四川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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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2016 / 浙江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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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38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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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4 / 教育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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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41 / 国家民委主管
9
公办 / 建于1938 / 湖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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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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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9 / 云南省主管
13
公办 / 建于1956 / 河南省主管
14
公办 / 建于1938 / 辽宁省主管
14
公办 / 建于2013 / 黑龙江省主管
14
公办 / 建于1912 / 江苏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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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7 / 内蒙古自治区主管
18
公办 / 建于1950 / 山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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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40 / 江西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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