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与摄像艺术专业是一个综合性学科,它涵盖了艺术学、文学、美学、电影、电视和广告艺术与技术等多个领域的基础理论和知识。该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在电影摄影、电视拍摄、广告制作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并通过实践训练,使学生能够掌握摄影和摄像创作的基本能力。
专业课程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 《风光静物摄影》:教授自然景观和静物的摄影技巧。
- 《摄影造型艺术》:探讨摄影作品的构图、色彩和形式美。
- 《人像摄影》:专注于人物摄影的技术和艺术表现。
- 《广告摄影及后期》:涉及广告摄影的拍摄技巧和后期处理方法。
- 《设计构成》:学习设计元素的组合与布局。
- 《摄影摄像基础》:介绍摄影和摄像的基本技术与原理。
- 《摄影照明及构图》:讲解光线运用和画面构图技巧。
- 《摄影史》:研究摄影技术的发展历史和流派。
- 《摄影摄像造型艺术》:深入探讨摄影和摄像的艺术表现形式。
- 《摄影曝光控制》:教授如何控制曝光以达到预期的视觉效果。
- 《数码摄像及后期》:学习数码摄像技术和后期编辑流程。
- 《摄影化妆》:了解化妆在摄影中的应用,增强作品的表现力。
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集中在传媒类机构,可能从事的工作包括:
- 广告策划与制作:负责广告创意的构思和执行。
- 文化宣传:参与文化活动的宣传和推广。
- 摄影摄像:进行各类摄影和摄像工作,包括商业摄影、新闻摄影等。
- 影视制作:参与电影、电视剧和其他影视作品的制作。
该专业为学生提供了广泛的知识基础和技能训练,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媒体和艺术行业的需求。
民办 / 建于1986 / 吉林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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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1 / 浙江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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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1 / 湖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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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2 / 河北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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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2000 / 山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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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1 / 江西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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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60 / 上海市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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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3 / 辽宁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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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38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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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1991 / 江西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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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8 / 江苏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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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1985 / 浙江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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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7 / 福建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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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1986 / 云南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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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9 / 天津市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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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1999 / 江苏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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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2 / 福建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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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2017 / 河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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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2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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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9 / 江西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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