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专业是一个专注于犯罪预防和矫正管理的学科,旨在培养学生掌握社区矫正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该专业课程设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社区矫正管理实务:了解并掌握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 社区矫正法务处理实务:学习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在实务中的应用。
- 社区矫正教育实务:掌握对犯罪行为较轻的个体进行教育和改造的策略和技巧。
- 警察防卫与控制技能:学习警察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所需的防卫和控制技能。
- 罪犯心理测量与咨询:了解如何通过心理测量和咨询帮助犯罪个体进行心理矫正。
- 矫正社会工作实务:学习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包括个案管理和社会支持。
- 社会心理学:研究个体在社会环境中的心理行为及其对社区矫正的影响。
- 犯罪预防:探讨预防犯罪的策略和方法,以及如何通过社区矫正减少犯罪率。
该专业的毕业生通常具备以下能力:
- 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非监禁性矫正、管理和教育。
- 熟悉并能够执行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法规。
- 能够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个体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改造。
未来就业方向主要集中在社区矫正执法和辅助领域,毕业生可以在司法机关、社会服务机构、非政府组织等从事相关工作。
公办 / 江苏省司法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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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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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202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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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2002 / 广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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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2 / 四川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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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49 / 河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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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4 / 河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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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2 / 河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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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2 / 山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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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49 / 甘肃省公安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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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93 / 海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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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79 / 吉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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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1 / 湖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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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8 / 江西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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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2 / 浙江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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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0 / 云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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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1999 /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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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2000 / 青海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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