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学是一门研究汉字书写艺术的学科,它涵盖了古文字学、书法史、现代书法实践以及书法艺术的多个方面。该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对书法艺术的深入理解和实践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书法创作、临摹、鉴定、碑帖鉴赏以及教学和出版工作。
专业课程设置广泛,包括:
- 《草书》:研究草书的书写技巧和艺术特点。
- 《正书》:探讨楷书的规范和美学。
- 《碑帖鉴赏与金石学史》:学习碑帖鉴赏方法和金石学的历史。
- 《古代书论选读》:阅读并分析古代书法理论文献。
- 《古文字》:研究古代汉字的形态和演变。
- 《汉印临摹》:练习汉印的临摹技巧。
- 《绘本赏析》:分析和欣赏绘本艺术。
- 《楷书临摹》:专注于楷书的临摹练习。
- 《诗词格律及楹联基础》:学习诗词的格律知识和楹联创作基础。
- 《书法临摹与创作》:综合运用临摹与创作技巧。
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样,包括但不限于:
- 书法艺术团体或机构:从事书法创作和研究。
- 艺术品鉴定机构:进行书法作品的鉴定工作。
- 出版社和报刊社:担任美术编辑,参与书刊的编辑和出版。
- 中小学校:担任书法教师,传授书法知识和技巧。
此外,书法学的学习不仅限于技艺的传授,也包括对书法文化和历史的理解,以及对书法在当代社会中的应用和创新的探索。
公办 / 建于1928 / 浙江省主管
1
公办 / 建于1918 / 教育部主管
4
公办 / 建于1953 / 广东省主管
5
公办 / 建于1896 / 教育部主管
7
公办 / 建于1902 / 教育部主管
7
公办 / 建于1958 / 山东省主管
8
公办 / 建于1896 / 教育部主管
10
公办 / 建于1906 / 中央统战部主管
12
公办 / 建于1949 / 陕西省主管
13
公办 / 建于1922 / 上海市主管
14
公办 / 建于1955 / 陕西省主管
15
公办 / 建于1996 / 浙江省主管
17
公办 / 建于1940 / 重庆市主管
19
公办 / 建于1955 / 山东省主管
20
公办 / 建于1949 / 教育部主管
22
公办 / 建于1974 / 安徽省主管
22
公办 / 建于1946 / 四川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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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78 / 陕西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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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41 / 贵州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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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4 / 重庆市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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