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专注于探讨社会工作领域的方针政策、理论基础及实践应用,旨在培养学生掌握社会工作核心理念、专业知识与技能,以便在社区服务、妇女联合会等社会工作场景中有效应用。该专业强调人文关怀的培养,以及提升学生的语言表达、文字撰写、沟通协调和组织规划等多方面能力。其主要任务涉及向贫困群体、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成员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核心课程体系涵盖《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导论》、《社会心理学》等基础理论科目,同时也包括《社会调查与统计》、《公共事业管理》、《社会保障理论》等实操性和政策导向课程,以及《社会工作实务》、《实用社会学》、《社会调查》等侧重于技能培养的课程,确保学生能够全面理解并介入社会问题解决过程。
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广泛,尤其在政府及公共服务部门,如社会救助机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所、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家庭与婚姻咨询服务、医疗卫生康复服务、社会行为干预矫正、心理健康与道德教育辅导、基本权利保障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就业前景和社会价值实现空间。这些职位要求从业者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同时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社会服务与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公办 / 建于1952 / 内蒙古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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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07 / 浙江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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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48 / 山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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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60 / 内蒙古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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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2 / 山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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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49 / 山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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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1993 / 河南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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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95 / 广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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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4 / 湖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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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4 / 广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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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0 / 吉林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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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2005 / 广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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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4 / 重庆市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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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5 / 广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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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2002 / 广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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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6 / 上海市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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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1 / 广东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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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93 / 广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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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49 / 河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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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2006 / 广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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