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一门综合学科,它涵盖了管理学、经济学以及社会学的基础理论与实践技能,专注于劳动市场、社会保险体系、社会福利政策和服务的实施与管理。该专业教育内容涉及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险项目操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即常说的“五险一金”)、社会救助措施的执行以及针对特殊群体(如孤寡老人、残疾人士、经济困难家庭、退伍军人及其家属)的福利保障工作。具体应用实例包括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劳动争议如解雇和工伤赔偿案件的调解仲裁,以及提供对特定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
核心课程设置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涵盖《精算学》、《劳动关系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保险统计学》、《比较社会保障制度》、《公共卫生学》、《劳动法与劳动争议处理》、《社会保险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等。
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广泛,可选择在多种组织机构中任职,包括但不限于:
- 企业单位:负责员工的社会保险管理与人力资源规划;
- 保险行业:从事保险产品的推广与销售;
-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参与劳动法规的执行、社会救济项目的实施以及社会服务的提供,如在劳动仲裁部门工作或直接参与社会福利机构的运营。
总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为学生提供了进入社会保障体系内外多领域工作的坚实基础,使其能够在促进社会公平与福祉的各环节中发挥作用。
公办 / 建于1897 / 教育部主管
1
公办 / 建于1937 / 教育部主管
2
公办 / 建于1902 / 教育部主管
3
公办 / 建于1896 / 教育部主管
4
公办 / 建于1893 / 教育部主管
5
公办 / 建于1896 / 教育部主管
6
公办 / 建于1902 / 教育部主管
7
公办 / 建于1917 / 教育部主管
8
公办 / 建于1948 / 教育部主管
9
公办 / 建于1925 / 教育部主管
10
公办 / 建于1949 / 教育部主管
11
公办 / 建于1915 / 教育部主管
12
公办 / 建于1902 / 陕西省主管
13
公办 / 建于1946 / 教育部主管
14
公办 / 建于1903 / 教育部主管
15
公办 / 建于1902 / 教育部主管
16
公办 / 建于1951 / 教育部主管
17
公办 / 建于1923 / 江西省主管
18
公办 / 建于1900 / 江苏省主管
19
公办 / 建于1954 / 北京市主管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