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语专业专注于阿拉伯语的语言结构、交流应用及其相关国家的文化历史基础理论,着重技能培训,包括听、说、读、写及翻译能力,旨在培养学生在阿拉伯语翻译、教育和学术研究领域的专业素养。该语言作为阿拉伯民族的本土语言,采用从右至左的书写系统,广泛使用于西亚及北非区域,如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等地。课程设置涵盖《基础阿拉伯语》至《高级阿拉伯语》、听说读写系列课程、《阿拉伯语语法》、《阿拉伯国家社会与文化》及《翻译理论与实践》等,全面构建学生的语言能力和文化理解。
部分高等教育机构针对经贸领域设有专门培养方向,以适应全球化背景下对外经济交流的需求。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多元,可选择在外事外交部门、国际贸易公司担任阿拉伯语翻译或参与国际商贸活动,也可在留学培训或语言教育机构中从事阿拉伯语教学工作,促进跨文化交流与合作。
公办 / 建于1898 / 教育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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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41 / 教育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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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62 / 教育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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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49 / 教育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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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1 / 教育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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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64 / 北京市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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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65 / 广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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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11 / 浙江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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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41 / 黑龙江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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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0 / 重庆市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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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19 / 教育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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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8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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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2 / 陕西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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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38 / 湖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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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64 / 天津市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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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02 / 江苏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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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64 / 辽宁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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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0 / 山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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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5 / 浙江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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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38 / 云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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