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专注于传授电力学、电工技术、电子技术以及电气工程的核心理论与实践技能。该专业教育涵盖发电、输电、配电等环节中电力系统与电气设备的操作、调试、维护及检修技术。具体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电力系统自动化装置与继电保护系统,以及发电机、变压器、断路器等关键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管理、调试与维修技术。
核心课程设置旨在全面构建学生专业知识体系,包括《电子技术应用》、《电机学》、《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部分》、《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高电压技术》、《电气运维技术》、《电力系统分析》、《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设备检修实训》和《低压排故实训》等。
部分高等教育机构针对行业发展趋势,特别设置了“新能源发电”方向,旨在培养能够适应清洁能源发展趋势的专业人才。
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广泛,主要集中在电力生产与供应领域的企业,如电网公司、发电厂、电力设备制造与服务企业等。他们可以从事电气设备的运行监控、故障诊断与排除、设备安装与调试、系统维护与管理等工作,为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能源的有效转换利用提供技术支持。
公办 / 建于1949 / 吉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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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1 / 吉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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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6 / 甘肃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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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2003 / 辽宁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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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1 / 甘肃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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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0 / 湖北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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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8 / 安徽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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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29 / 河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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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33 / 河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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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3 / 重庆市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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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64 / 重庆市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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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6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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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17 / 四川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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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8 / 山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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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2 / 广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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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29 / 福建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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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73 / 贵州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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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8 / 江西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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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3 / 陕西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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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9 / 湖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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