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秘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在法学与秘书实务领域的综合技能。该专业涵盖法学基础理论及各类法律文书的学习,同时强调秘书工作的核心技能,如文档编制、档案管理以及高效沟通技巧。
学生将学习一系列课程,包括但不限于《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合同法学》、《法律文书学》、《应用文写作》、《秘书原理与实务》、《电子政务》、《文书与档案管理学》、《文书写作技能训练》、《中英文录入训练》、《口才训练》和《综合实训》。
部分高等教育机构可能设有专业方向,如“书记官”,以深化特定领域的知识与技能。
毕业生可选择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或文秘工作,负责案件文件的整理与管理。此外,他们也可在企事业单位担任秘书、文职或行政岗位,运用其专业技能支持日常运营。
此专业教育目标是培养既懂法律又擅长文书处理的专业人才,以适应司法、商业及公共管理领域对法律文秘人员的需求。
公办 / 建于1958 / 江西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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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2 / 浙江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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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8 / 北京市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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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79 / 黑龙江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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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48 / 内蒙古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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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4 / 河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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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1992 / 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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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2000 / 青海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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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8 / 安徽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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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江苏省司法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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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38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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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202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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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0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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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07 / 江苏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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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2000 / 安徽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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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3 / 陕西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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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2002 / 广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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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2 / 广东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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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2 / 四川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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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1993 / 江西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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