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专注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献与文学的研究,涵盖理论基础及实践应用。该专业细分为多个语言方向,包括但不限于蒙古语、满语、维吾尔语、朝鲜语、哈萨克语、彝语等,旨在提供全面的语言文学教育。
核心课程设置包括:
- 《语言学概论》
- 《民族语言史》
- 《古代汉语》
- 《民族现代语言》
- 《现代汉语》
- 《汉语与民族语语法对比》
- 《文学概论》
- 《民族文学史》
- 《中国文学史》
- 《民族历史》
部分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具体方向,如满语、藏语言文学,提供针对性的培养计划。
毕业生的就业领域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单位,从事语言文字教学、学术研究、出版编辑、翻译服务以及文学创作等工作。
此专业为学生提供了深入了解中国多元文化背景下的语言与文学的机会,培养跨文化交流能力和专业素养,以适应相关领域的职业需求。
公办 / 建于1941 / 国家民委主管
1
公办 / 建于1957 / 内蒙古自治区主管
2
公办 / 建于192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管
3
公办 / 建于1951 / 国家民委主管
3
公办 / 建于1951 / 西藏自治区主管
5
公办 / 建于1950 / 国家民委主管
6
公办 / 建于195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
7
公办 / 建于1941 / 黑龙江省主管
8
公办 / 建于1951 / 云南省主管
9
公办 / 建于1956 / 青海省主管
10
公办 / 建于1949 / 吉林省主管
11
公办 / 建于1951 / 贵州省主管
12
公办 / 建于1952 / 内蒙古自治区主管
13
公办 / 建于1949 / 青海省主管
14
公办 / 建于1949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管
15
公办 / 建于197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管
16
公办 / 建于1958 / 吉林省主管
17
公办 / 建于1958 / 内蒙古自治区主管
18
公办 / 建于1985 / 四川省主管
19
公办 / 建于195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