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利工程专业专注于灌排工程学、水文学、水力学与工程力学等基础理论与实践技能的学习,旨在培养能够从事水利工程勘测、规划与设计的专业人才。该专业的核心在于农业灌溉,同时涵盖城市和工业用水管理,涉及的技术与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农田灌溉优化、防洪防涝措施、雨水资源化利用、城市污水处理以及大型跨流域调水项目如“南水北调”工程的设计实施。
专业课程设置覆盖了工程水文、水利计算、水电站运营、水利工程制图、水土保持、地质水文、地下水开发利用、工程抗冻、灌溉排水工程、系统分析及节水灌溉技术等领域,旨在提供全面的理论与实践教育。
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广泛,主要集中在水利类单位,如农村供水、农业灌溉系统、污水处理设施、防洪抗灾机构以及水资源保护部门;也可进入工程类企业,从事水利工程与排水系统建设;或加入园林类企业,负责城市绿地灌溉方案与喷泉设计工作。这些职业路径反映了该专业在保障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关键作用。
公办 / 建于1905 / 教育部主管
1
公办 / 建于1934 / 教育部主管
2
公办 / 建于1915 / 教育部主管
3
公办 / 建于1948 / 黑龙江省主管
4
公办 / 建于1949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管
5
公办 / 建于1893 / 教育部主管
6
公办 / 建于1902 / 江苏省主管
7
公办 / 建于1954 / 云南省主管
8
公办 / 建于1906 / 四川省主管
9
公办 / 建于1952 / 辽宁省主管
10
公办 / 建于1949 / 陕西省主管
11
公办 / 建于1951 / 河南省主管
12
公办 / 建于1952 / 内蒙古自治区主管
13
公办 / 建于1902 / 山西省主管
14
公办 / 建于1952 / 河南省主管
15
公办 / 建于1938 / 云南省主管
16
公办 / 建于1902 / 河北省主管
17
公办 / 建于195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管
18
公办 / 建于1958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主管
-
公办 / 建于1928 / 安徽省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