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旨在系统地学习和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实践与管理方法。该专业聚焦于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与实践、以及传统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表现形式的识别、记录、保存、传播与振兴。
开设课程
-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概念、分类与价值。
- 文化遗产法律与政策:探讨国际与国家层面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与政策。
- 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讲解数字技术在文化遗产记录、保存与展示中的应用。
- 社区参与与遗产管理:分析社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角色与实践策略。
- 非遗项目策划与执行:教授项目设计、实施与评估的方法。
- 田野调查方法:培训实地调研技巧,包括访谈、观察与资料收集。
- 民俗学与民族志:研究民俗与民族文化的理论与方法。
未来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从事以下领域的工作:
- 政府文化部门:负责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政策制定。
- 博物馆与文化机构:从事展览策划、教育推广和文化遗产管理。
- 非政府组织(NGO):参与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设计与实施。
- 学术研究与教育:在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与教学。
- 媒体与传播:在媒体行业制作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节目或内容。
- 私营企业:为文化旅游、艺术市场提供咨询服务或产品开发。
公办 / 建于1912 / 江苏省主管
1
公办 / 建于1949 / 陕西省主管
2
公办 / 建于1973 / 山东省主管
4
公办 / 建于1958 / 山东省主管
5
公办 / 建于1956 / 浙江省主管
7
公办 / 建于1950 / 甘肃省主管
8
公办 / 建于1985 / 北京市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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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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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80 / 河南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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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8 / 山西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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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39 / 四川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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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2 / 河北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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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18 / 教育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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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195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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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 / 建于2001 / 贵州省教育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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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建于2019 / 安徽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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