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我院2023年继续实行高职单招。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生代码:5169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学校
(四)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办学地址:
经开区校区: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学道街659号
青年路校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和平中路1号
育才路校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130号
三、组织保障
我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一)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达到正常学习要求。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者报考医药卫生类专业受限。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s://www.sceea.cn),填报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为学校志愿。
学校志愿只能填报一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逾期不再补报和更改。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1.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13日12:00,在我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网址:https://zs.yazjy.com/bmxt.htm),用户名为14位考生号,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最后6位数(字母大写)。普通高中类考生最多可填报五个专业志愿及调剂志愿;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后,通过单招报名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3.我院招生网站会及时公布专业志愿填报情况,供考生填报及修改专业志愿,请考生及时关注,在专业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前,考生可修改专业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考生不能修改专业志愿,但可打印报名表留存。
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考试资格,我院将不再安排资格审查及考试,已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核
已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审核、信息确认及领取准考证(验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24日8:30-17:30
地点:青年路校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和平中路1号)
具体安排见我院招生网站公告,网址:https://zs.yazjy.com。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我院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综合素质能力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具体安排见我院招生网站公告,网址:https://zs.yazjy.com。
(二)考试地点
青年路校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和平中路1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面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
文化素质考试(普高类)+ 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面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考生
文化素质考试(中职类)+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请中职考生于2月中旬后登录我院招生网站(网址:https://zs.yazjy.com),查看中职类技能综合测试范围。
(四)成绩复查
复查时间:2023年3月28日13:00-18:00,逾期不予办理。如时间安排有变化,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网址:https://zs.yazjy.com。
复查办法: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须本人亲自书写成绩复查申请书,连同身份证正面(或准考证)拍照,发送至邮箱:yzy2017dz@163.com(成绩复查联系电话:0835-2233957)。
八、录取
(一)划线
我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线,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或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的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人数不高于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普高类考生以文化素质考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的原始总分为考生总分,中职类考生以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为考生总分,不折算分数,没有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2.我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及相关规定等情况,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志愿优先原则),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综合能力测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有一项成绩为零分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
志愿优先原则为: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普高类考生如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将对所有填报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它志愿及录取以此类推。
调剂志愿:考生所填报志愿的专业均已录取满额,自愿同意调整到我院未录取满额的任何招生专业(除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以外的其它专业,且文科考生不能调剂到限招理科的专业)。
3.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可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年3月31日—4月4日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我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公示期间,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应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招生就业处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录取。
申请自愿放弃录取办法:由考生本人亲笔书写放弃录取申请书,连同身份证正面拍照,发送到邮箱:1294957793@QQ.COM,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4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九、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日期 | 时间节点 | 具体事项 |
3月1-7日 | 7日12:00填报学校志愿截止。 | 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填报学校志愿。 |
3月10-13日 | 13日12:00填报专业志愿及缴费截止。 | 登录我院网站填报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可打印考生报名表自行保存。 |
3月20日 | 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名单。 | |
3月24日 | 8:30-17:30 | 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及熟悉考场。 |
3月25日 | 上午9:00-11:30 | 文化素质考试。 |
下午14:00-18:00 |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普高类、中职类)。 | |
3月28日 | 下午13:00-18:00 | 在我院网站查询成绩,申请成绩复查。 |
3月29日 | 在我院网站公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 |
3月31日-4月4日 | 4日18:00申请自愿放弃录取截止。 | 在我院网站查询考生录取状态,拟录取考生可以书面申请放弃录取资格。 |
4月6日 | 我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及体检的复查工作。
1.对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学习要求的考生,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处理,请考生填报志愿时结合体检情况填报专业志愿。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做好进校前、参加考试和离校等的相关工作(以我院官网通知为准)。
(三)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换录(不可转入其他学校)。被录取考生入学后申请转专业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专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费用。
十二、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雅安市名山区(经开区)学道街659号
邮政编码:625100
招生咨询电话:0835-2241840 2229044
咨询QQ:1294957793 单招QQ群号:723790481
教务考务电话:0835-2233957
纪检监督电话:0835-2361679
高职单招报名网址:https://zs.yazjy.com/
QQ群号 微信公众号 雅职院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