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四川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655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1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眉山药科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
(五)学校简介: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西部地区唯一一所以“药科”命名的高等学校。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000亩,已建成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教育和生活设施配套完善,是一所高标准建设的现代化园林式大学。学院奉行“创立学生向往的学校,培养社会满意的学生,办出特色鲜明的教育”的办学宗旨,秉承“药学中西,厚德济世”的校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以育人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生命,以特色求发展”的教育理念,弘扬“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着力为医药卫生企事业单位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教学经验丰富,研究生学历占68.8%,高级职称占33%以上的学者型、专家型的教师团队。学院投入5000余万元,瞄准社会发展、紧贴市场脉搏高标准建设全省高职院校中一流的中医药博物馆、药学实训中心、高效液相色谱实训中心、气相色谱实训中心、护理实训中心、康复实训中心、医学检验实训中心等集“产、学、研、创、赛、训”为一体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三、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招生、教务、后勤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招生、教务、院办、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考试工作小组:负责文化考试试卷领取、保存、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评卷、汇总上报成绩;负责技能综合测试的命题、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考核、汇总上报成绩、复核查询成绩等事项。
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实、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通知书发放等事项。
后勤安全小组:负责后勤服务、医疗保障,考场秩序和安全保卫等事项。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保证招录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四、报名
(一)报考条件与类别
1.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特别提醒:因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殊性,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度(俗称色盲)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4.报考类别:
普高类: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招收类别以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
5. 招生计划:
(二)报名办法
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选择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3月20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川内招生代码:5786),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并及时保存。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
选择专业志愿。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录《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msykxy.cn),进入2020年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和填报专业志愿。
(1)考生报名期间通过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考试报名费130元)。
(2)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专业一志愿,专业二志愿),在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前,考生可修改专业志愿,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可修改专业志愿。
(3)考生须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眉山药科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表》,贴照片(近期1寸免冠照)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于领取准考证时上交。
(4)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眉山药科职业学院高职单招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报名考生资格合格名单、免试入学的考生名单、成绩公布及复查、录取控制线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正式录取名单公示、通知书发放等时间均请关注我校官网公告。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
(注:请以考试院或学校另行公布的为准。)
(二)考试地点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葡园路79号)
(三)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卷面成绩为100分,共计300分。学校组织考试及评卷工作。
2.技能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并实施,采用面试测评方式进行,总分200分。主要形式有:①自我介绍;②现场问答;③文章阅读等三个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个人素养、专业潜质、职业倾向、思辨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序号。
3.考试成绩: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
考生的总成绩=折算后的文化考试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成绩。其中,折算后的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成绩×100%+数学成绩×50%+英语成绩×50%,折算后的总分为400分。
六、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预录取分数线。
(二)录取规则
1.考生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2.考生最终成绩按文化考试折算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直接相加计算总分。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普高类和中职类考生的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同分情况,则按先比对文化成绩(文化同分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分科比对),再比对综合测试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在各专业预录取结束后再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凡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传真或送达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由学校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随后学校即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眉山药科职业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单招考试。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未获得通过,申请免试录取考生总成绩排位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者,取消预录取资格。
七、时间安排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缴费。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查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凡经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校内转专业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若学校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至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时使用。
(四)除本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外,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考生填报学校、选择报考专业、缴费、打印报名表等均在网上完成。学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现场报名。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组织进行单独招生,也未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考试相关的辅导班、补习班。
(七)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立的奖勤助贷减免助学体系完善。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享受国家和学院各类奖助学金,及专项奖助学金。
(八)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招就处)负责解释。
十、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眉山药科职业学院招就处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葡园路79号
招生代码:5786
招就处电话:028-37216888、37216999
招就处传真:028-37216888
电子邮箱:3061126186@qq.com
邮政编码:620200
学院官网:https://www.msykxy.cn
微信公众号:msykzyxy
教务处电话:028-37213019(成绩查询)
纪检监督电话:028-3721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