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的《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0〕55号)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
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
民办高校
六、报考对象
(一)符合如下人员,可申请报名: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人员、农名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试内的人员。
4.因触犯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七、报名及志愿填报办法
(一)网上填报基础信息
1、本次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所在(在川务工的外省户籍考生选择务工地)县(市、区)招考办作为报名确认点。所有考生报名时均使用身份证,并作为审核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民族信息等依据。
2、符合条件的考生,于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前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报名,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选择类别(退役军人、下岗人员、农名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退役军人需选择退役是否满1年及是否自主择业。
(二)网上填报志愿及缴费
1、考生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愿否服从校内专业调配,完成志愿后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退役军人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下岗人员、农名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
3、考生完成网上基础信息和志愿填报后,应按照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30元 ,未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八、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0年11月21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四川省成都崇州市崇庆南路230号)进行考试资格审查,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四川省成都崇州市崇庆南路230号(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校本部)。
(三)考试形式及要求
我院测试采取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
1、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已掌握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术技能。
2、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能力、专业兴趣、职业取向、文体特长及动手能力等。
3、成绩总分为350分。
4、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人员、农名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经我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四)名单公示
我院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0年12月5日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由考生本人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12月9日17:00时之前,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放弃录取的名额在相应专业、类别中的尚未录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公示期满后,我院将拟录取名单于2020年12月10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九、成绩查询
考生于2020年12月5日可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svccc.net/查询成绩,或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gh_3d8c4ea896cd(传媒学院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自成绩公布日起的3天内向我院教务处申请成绩复核。
十、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原则。
2、录取时先录取已通过免试录取审核的考生,再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服从专业调剂(含录取期间申请调剂)的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填报专业录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如遇同分考生则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者优先。
5、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经省招委同意或学院公示后,在不影响公平的情况下可调整各类别各专业招生计划。
8、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
9、考生在录取期间需保持报名系统内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十一、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就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南路230号。
十二、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我院对“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实行单独编班、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等培养模式。培养方案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 学时,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不少于10%。各类别及专业的教学、学习方式及教学总课时,详见《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十三、收费标准
退役军人、下岗人员、农名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学费为8000元/年(涉及退役军人补贴按照“川教函〔2020〕478号”文件执行)。
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十四、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录取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五、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院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崇庆南路230号(成都校区),四川省绵竹市齐天镇学子路90号(绵竹校区)。
(三)咨询电话:028-82312000 028-82386271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82386278
(五)院校网址:http://www.svccc.net
(六)微 信 号:SCWHCM_D
(七)官方QQ:800057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