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国标代码:14307,专科代码:6266。
第四条 专科学制为三年,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条件: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综合类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876亩,学校设有化学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医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本科部(与河南工业大学联办本科)9院1部,开设本科专业3个,专科专业及方向54个,目前在校生16000余人。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实训楼、智能化图书馆、室内球馆、现代化的学术报告厅、标准化运动场,全部带空调独卫的现代化公寓,整洁宽敞的洗浴场所;建设有数字化校园、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设施,学校WIFI无死角全覆盖。
第六条 师资力量: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教学名师、全国职教名师5人,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河南省模范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省教育教学专家、省优秀教师、省教育厅学术带头人等110人。
第七条 学校荣誉:学校先后获得“河南省首批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优质学校”、“河南省品牌示范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院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八条 就业创业工作:学校教学质量和就业率及满意度连年新高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学校努力实现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的就业理念,通过每年学校组织的大型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学校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学校多年来的就业率均在97%以上,学校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九条 机构职责:学校成立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符合政策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违规招生问题发生,为阳光高考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十条 监督措施: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实施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分配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按照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有关要求取得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对口类须参加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资格。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及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一是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计划目录;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普通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照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先看第一专业是否能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看第二专业是否能录取等等。五个专业都不能录取时再看是否同意调剂,如果同意调剂时调剂到末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则不予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是:考生采用所在省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凡文化分达到各省(市、自治区)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并获得高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口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特别说明:空中乘务专业要求以下条件:
(1)身高 女:163-175CM;男:173-185CM
(2)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纹身。
(3)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定为: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文史类专业37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助产、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中药学专业4800元/年,护理、药学专业528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4620元/年。住宿费:4人间10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7-8人间600元/生·年。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五条 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以及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勤工助学以及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八章 专业办学地点
第十六条 郑州校区开设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商检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移动通信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室内设计师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建筑及装修装饰工程造价方向)、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化施工方向)、风景园林设计、金融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空中乘务、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网络营销共计43个。
开封校区开设专业: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中药学、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方向)、健康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5G工程师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J2EE应用开发方向)共计11个。
根据学校教学组织安排和新校区建设进度,个别专业办学地点将会有所调整。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地址
郑州校区:郑州市建设西路548号
开封校区:开封市职教园区第九大街与东京大道交叉口路北
联系方式:0371-67842026/67842135/67842209
网 址:www.havct.edu.cn
招生咨询群:940422689 730827152
电子邮箱:hnyyzsb@126.com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