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和非全日制硕士,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和非定向就业硕士。学术学位各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公共管理(MPA)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外,其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以及复试参考书目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网页链接)。
(二)招生目录上公布的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详见招生目录):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5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面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我校目前不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报名流程
请考生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网页链接)参加报名,查看报名须知、招生单位招生章程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报名、考试安排事项等,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②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③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⑤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⑥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网上确认要求:
①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②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④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所有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科目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成绩公布方式和时间以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详情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链接/。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按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需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试要求见MPA中心发布的复试细则。
4.加分项目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准。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中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定向培养,不转户口、档案。我校2025年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只有公共管理(MPA)。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均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设计、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除外)为10000元/生•学年。
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5000元/生•学年,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海洋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研究生学费为32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8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体系
学校实施丰富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政策,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等。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1.国家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标准是20000元/生•学年。
2.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和档案、人事关系未全部转入学校的除外),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按10个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和档案、人事关系未全部转入学校的除外)均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获奖比例分别约为20%、60%、20%)。江苏海洋大学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详见学校相关规定。
4.社会奖助学金:由学校统筹,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安排资金为我校研究生设立的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设奖单位或个人与学校签署的协议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5.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
6.研究生困难补助:通过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发放特殊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现有三个办学校区,除了药学院研究生在通灌校区外,其他学院研究生均在苍梧校区学习。
我校配备专门的研究生公寓,住宿条件良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十一、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监督管理
(一)研究生院全程监督各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及时提醒、督促各院规范招生、复试录取等各项工作。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十三、其他事宜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对待志愿填报和录取,我校对于接受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或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以及录取后无故不来校报到的,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报考。
(二)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均由学信网研招系统发送消息至学生手机,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公布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请各位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三)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全力做好研考服务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若2025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五)未尽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或向我校研究生院咨询。
十四、联系方式
江苏海洋大学单位代码:11641
来源: 研究生院
美编:刘佳敏
实习编辑:王珺
校对:龙丹
编辑:孙晓娥
审核:陈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