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学校代码:138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 编:253034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和学科专业定位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以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为目标,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设本科专业30个,高职(专科)专业35个,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等4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以管理学和艺术学为两翼,以能源和智能制造类专业为特色,工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测试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成立由相关职能处室人员和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的考评专家组,根据培养目标与专业特点,负责确定学校各招生专业(专业类)测试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第十二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学校的单独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在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中发现的各种违规作弊行为,学校将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300人,招生专业为12个。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考生一经录取,执行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各招生类型专业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1 | 建设工程管理 | 25 |
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25 |
3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25 |
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5 |
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5 |
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5 |
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5 |
8 | 会计 | 25 |
9 | 市场营销 | 25 |
10 | 电子商务 | 25 |
11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25 |
12 | 影视动画 | 25 |
合计 | 300 | |
注:学校2020年无退役军人招生计划。 |
第十五条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300人,招生专业为21个。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各招生类型专业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1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14 |
2 | 建筑工程技术 | 14 |
3 | 建设工程管理 | 14 |
4 | 工程造价 | 14 |
5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14 |
6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14 |
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4 |
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4 |
9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4 |
1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4 |
1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6 |
12 | 软件技术 | 14 |
13 | 通信技术 | 14 |
14 | 会计 | 16 |
15 | 连锁经营管理 | 14 |
16 | 市场营销 | 14 |
17 | 电子商务 | 14 |
18 | 物流管理 | 14 |
19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16 |
20 | 影视动画 | 14 |
21 | 人力资源管理 | 14 |
合计 | 300 |
第十六条 为充分满足考生对专业选择的意愿,学校公布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时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报名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 号)要求,单独招生对象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首先要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后才能参加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
单招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24日,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
第二十条 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九条 考试形式及科目。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测试)通过网络进行,考试费为每生120元。单独招生考试分为文化基础知识测试(50%)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50%)。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为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心理素质、专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知识等。具体考试安排详见下表:
考试类型 | 考试形式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单独招生 | 网上考试 | 2020年6月2日9:00-11:00 | 文化基础知识 |
2020年6月2日15:00-17:00 | 专业基础知识 | ||
综合评价招生 | 网上面试 | 2020年6月3日8:00-12:00 | 专业适应性测试 |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学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单独招生在计划总限额内依据考生网上考试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在计划总限额内依据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结合网上面试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另外,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经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与普通高职(专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学费7800元/学年,学制三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退学退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生奖学政策和助学措施
奖学金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助学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执行国家和山东省助学金相关规定;三是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使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六条 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华宇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2551618、0534-2551818
0534-7023111、7023222、7023555
监督电话:0534-2551718
招办传真:0534-2551527
学校网址:http://www.huayu.edu.cn/
E-mail:zsbgs@sdhyxy.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编:25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