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通顺街81号。(邮编:110164)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3万平方米(约199.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3.8平方米,生均学生宿舍3.0平方米,生师比43.2,专任教师244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9%;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36.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30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508.3元,图书40.2万册,生均图书32.8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6、8)人间。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本校所有专业学习期间只授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元/年/生) |
1 | 500405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2 | 540101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3 | 540106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4 | 540202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5 | 490104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6 | 540203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7 | 530802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8 | 530701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9 | 500210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10 | 530304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11 | 530202 | 金融科技应用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2 | 530602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13 | 550117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14 | 550113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15 | 510203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16 | 550111 | 美容美体艺术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7 | 510106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8 | 540204 | 西式烹饪工艺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待定 |
19 | 550110 | 展示艺术设计 | 3 | 3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待定 |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标准:每生8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院奖、助学金情况说明
1)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全日制学生的资助政策,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2)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学院一等奖学金1500元/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三等奖学金800元/生。
校内助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之内,在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2023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均无要求。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5.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办法,在分数优先原则前提下,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历史类按语文、物理类按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有专业服从调剂的省外考生(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可从高分到低分调录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24-88085671;024-88085672
传真:024-88085671
网址:http://www.lnxdfw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