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 |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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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
16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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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学院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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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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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学类型 |
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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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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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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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浙江省招生,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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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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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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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具体受限专业如下: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护理专业。 (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护理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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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执行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 (二)对于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三)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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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健康管理(中外合作)专业为20000元/学年,护理专业为7500元/学年,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导游、健康管理等专业为60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4人间为1600元/人*学年、6人间为96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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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建立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困难结对、困难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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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80-3661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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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招生网址:http://zs.zsthc.com 电话:0580-6660000 招生微信公众号:zsljzs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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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