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0]478号)《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0〕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学校全称: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
五、报考对象
(一)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等在岗群体。
(二)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7日
2.考试地点: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北外徐家坝路448号)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1.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参加由学院组织的面试和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笔试)。
2.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以及职业技能测试。
七、成绩查询
12月3日9:00点至12月4日17:00点考生登录学院官网,凭身份证号查询。
八、录取规则
(一)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免文化成绩考试的考生:面试200分+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笔试)150分,总分350。
2.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文化素质考试150分(语数外卷面分各100分,录取折算语文80%,数学外语各35%),技能测试200分,总分350。
(二)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分专业、分类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幼儿教师”三个类别)划线。
1.录取时,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从低分到高分淘汰。
2.对成绩总分相同考生的淘汰和录取办法:所有考生分专业分类别后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技能测试”考生)或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免文化测试考生)排序;若考生文化总成绩与技能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3.各专业、各类别之间招生计划不调整。
(四)12月5日9:00点到12月9日17:00点,在学院官网公示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免试录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由本人申请,经学院资格审核通过,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考生所填报招生类别、招生专业公布的计划中,按学院审核合格人数预留扣减招生计划。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六)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内,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书面手续。
(七)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
九、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技术到联办学校四川省宣汉职业中专学校(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石坝湾路52号)就读;现代农业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到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达州市通川区北外徐家坝路448号)就读。
十、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弹性学制,实行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单独考核, 工学交替、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根据学生自身实际,采用3-6年弹性学制, 修完学分方可毕业。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 理论性强的课程主要通过线上学习的方式, 实践性强的课程主要采用线下教学的方式。
十一、收费标准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学费(元/生·年) | 住宿费(元/生·月) | 代收教材费(元/生·年) | 代收体检费(元/生) | 代收空调费(元/生·月) |
学前教育 | 3700 | 100 | 700 | 50 | 30 |
建筑工程技术 | 4300 | 100 | 700 | 50 | 30 |
现代农业技术 | 3700 | 80 | 700 | 50 | 3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100 | 80 | 700 | 50 | 30 |
电子商务 | 3700 | 80 | 700 | 50 | 30 |
备注:1、学生住宿实行自愿原则,住宿费、代收空调费以实际入住月份收费(不足1月按月计算);
2、教材费毕业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十二、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职扩招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三、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院校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北外徐家坝路448号(老校区);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韩家坝犀牛大道书山路1号西南职教园区(新校区)
(三)咨询电话: 0818—2309358
(四)纪检监督电话:0818—2309348
(五)学院网址:http://www.dzv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