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保证我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和四川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国标代码:11841。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六、招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包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新生就读地址为四川省绵竹市二环路东段88号。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22日
考试地点: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二环路东段88号)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形式
(1)基层农技人员、在岗企业员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的报考考生,采取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满分350分;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我院审核通过,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需要向学校递交以下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2、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以我校公布的组考方案为准。
八、成绩查询
查询时间:2020年12月5日
查询网址:http://www.tianyi.edu.cn
九、录取规则
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生成绩的总体情况及有关规定,分类、分专业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分相同,又都是同类别考生的情况下,会依次以职业适应能力测试的第一部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5、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6、学院于12月5日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由考生本人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考生放弃录取的名额在相应专业、类别中的尚未录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
7、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于12月10日12:00前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新生入学
1、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应持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事先书面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须查验《录取通知书》。报到后,交近期半身正面脱帽一寸照片10张,领取《新生注册入学手续表》,并按表中所列事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实行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入学资格、体检等事项。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子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4、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寒暑假集中学习等培养模式。总学时参照《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院按照四川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普通类专科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采取自愿原则),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为准。
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十三、学籍管理
注册与学籍
每学期开学前两天内,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教务处办理注册手续。每学年开始注册时,学生必须先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凡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学生,不准他人代为注册,须在注册前用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向所在系请假,经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可缓期注册。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的,以及未按规定交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学制与修业期、毕业
学分制学籍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三年,学业年限三到六年(含休学)。
被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录取的考生,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在校学生可通过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获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民办四川天一学院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处
(二)院校地址:四川省绵竹市二环路东段88号
(三)咨询电话:0838-3210335 0838—3210588
(四)纪检监督电话:0838—3210587
(五)院校网址:http://www.tiany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