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学校简介: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是集医、护、药、养和大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总投资24亿余元,全力打造现代化智慧校园,为学子潜心求学、健康成长提供优越舒适的条件。
学校拥有数量充足、德艺双馨、经验丰富的优秀师资队伍,多次荣获各级教学能力大赛或技能大赛奖项,为学子学习知识、掌握技能提供扎实有力的保障。
学校精准对接大健康产业,坚定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医教协同之路,与贵州医科大学、吉首大学、苏州大学护理学院、铜仁市人民医院、铜仁市妇幼保健院、铜仁市宏昕康新中医医院、铜仁市各区县医院、江苏百佳惠瑞丰大药房、雷允上药业集团等多家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毕业生就业及深造前景广阔。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二)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条件
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无聋哑残疾、传染病、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等。
(二)无色盲、色弱。
(三)行走步态无明显跛行;面部无畸形、无较大面积的疤痕、白癫风、纹身等。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填报: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填报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填报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志愿,六个专业志愿。(若我校第一次已录满,则无第二次志愿填报)。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内容及录取成绩计算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1、文化素质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总分100分)。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总成绩(百分制折算)×50%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
(二)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命题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各市州招办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我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020 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另行安排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经省教育厅组织审核后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
1. 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 120 分、数学 100 分、英语 80 分,总分 300 分);
2. 职业技能测试(总分 100 分)。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文化素质考试语数外三科总成绩(百分制折算)×50%+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50%。
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文化综合考试时间:2月29日9:00-11:30
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经省教育厅组织审核后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
1、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总分3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文化素质考试语数外三科总成绩(百分制折算)×50% +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试科目: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总分 100 分)
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考试地点: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二)中职毕业生
1. 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 120 分、数学 100 分、英语 80 分,总分 300 分)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考试地点:各市州招办组织考试,考试地点请关注各市州招办通知。
2. 职业技能测试(总分 100 分)
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考试地点: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安排。
(二)准考证领取地点: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大礼堂(学校南门)。
(三)领取准考证须知: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领取准考证。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拟录取名册经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以及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外,我校还设立了校级奖学金政策,专门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四条 我校已建立由中央、省、市、学校、社会组成的“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实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严格落实“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着力为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提供优质的资助服务,更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资助保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