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招生工作。
一、学校全称: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4365
二、校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
三、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2011年3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教发函[2011]116号)。
四、主管单位: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七、组织机构及监督: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2.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23)58311083
八、办学条件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由国家应急管理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学院位于三峡库区腹心千年古城、移民之都重庆市万州区,是西南地区唯一所安全类高职院校。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备,温馨怡人。学院设有安全监督管理系、网络与信息安全系、建筑与环境安全系、智能制造与工业安全系、工商管理系和通识教育教学与思政部。
目前,学院秉承“修德强技、服务安全”的校训,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内涵建设,打造安全职教办学特色,发挥西部安全职教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为区域经济和安全产业发展培养面向生产、建设和管理一线的高素质安全技术技能人才,为把学院建成重庆有优势、西部有影响、特色鲜明的安全类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九、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1.招生范围:2021年学校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山西、广西、甘肃、新疆、河南、湖北等省(市)招生。
2.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可在学校官网查询(最终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和计划为准)
十、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s:// www.cqvist.net)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校企合作专业采取入校第二次选拔,学生自愿参加,学校另外收取费用。
十一、助学措施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
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二、录取规则
1.学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4.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我校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均匀、牙齿整齐;面部、手部和颈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无口吃、色盲、色弱、斜视。
5.录取顺序:普通类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
6.专业确定: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投档分数相同时安排在相同专业,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8.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三、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录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官网(https:// www.cqvist.net )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十四、入学安排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寄发,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五、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十六、其它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十七、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十八、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404020
2.联系电话:(023)58567733 58567736
3.传真:(023)58567750
4、联 系 人:向老师 杨老师
5、招生监察电话:(023)58311083
6、学院网址:https://www.cqvist.net
7、电子邮件:434972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