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地址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地址为海思路100号。新生就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招生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纪委办、监督检查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年制 | 计划(人) |
01 | 旅游管理 | 2 | 70 |
02 | 酒店管理 | 2 | 35 |
03 | 旅游管理 (退役士兵) | 2 | 20 |
04 | 思想政治教育 (退役士兵) | 2 | 10 |
05 | 小学教育 (退役士兵) | 2 | 10 |
06 | 体育教育 (退役士兵) | 2 | 10 |
二、招生对口专业:
(一)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对口专业为:
旅游管理、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葡萄酒营销与服务、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类(中外合作办学);餐饮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营养配餐、中西面点工艺、西餐工艺、餐饮类(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策划与管理、会展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应用韩语、旅游英语、旅游日语、应用西班牙语、民航运输、国际商务、休闲农业。
(二)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各专业的学生,不受对口专业限制。
八、选拔对象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52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并且符合我校专业类别对口的考生,可报考我校“专升本”。对于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将协同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资格审核工作。
二、报名流程:报名办法、网上确认、缴费办法及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均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测试办法
一、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
(一)考试时间:2022年4月9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计算机(笔试)考试时间:4月9日(无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生须考)。
(二)考试内容:
科目一:旅游学概论
科目二:管理学原理
(三)参考书目:
1.《旅游学》(第三版),李天元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管理学原理》第五版林志扬 厦门大学出版社
二、报考“退役士兵”专业考生
(一)考试时间:2022年4月9日。
(二)考试内容:需参加适应能力分流测试,测试地点在上海杉达学院。具体报名及测试办法,均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两门专业考试科目组成,每门专业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二)单科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专业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计算机(笔试)考试满分100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不计入总分。
(三)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分数优先,不分专业先后;不愿意调剂的视为放弃另一专业)。
(四)同分规则:按英语四级、考试科目一的分值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二、“退役士兵”专业
(一)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分数优先,不分专业先后)。同分情况下,参见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排序。
(二)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500~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门26元: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
举报电话:6432220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nu.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ssdzsb.shnu.edu.cn
招办咨询电话:64322695
招生专业咨询电话:57126299
十六、其他须知
小语种考生若经市教委审批同意参加“专升本”,则其英语四级认定为及格成绩,即425分。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受新冠疫情影响,学校专业考试工作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行通知;考生应遵守上海市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考务工作,及时留意我校招办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