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名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南校区)
北京市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北校区)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二拨子2号(清河校区)
三、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四、招生计划
表1: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2、三农服务人才招生计划
五、报名考试及录取原则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报考条件的非京籍考生),具备高级中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历。
1、普通考生:要求参加2021年北京市高考报名,符合高考报名体检要求,取得高考资格。
2、村务管理专业考生:要求参加2021年北京市高考报名,符合高考报名体检要求,取得高考资格。
由市农委牵头组织,经乡镇、区组织部门的推荐审核,需符合以下条件:①有意愿到农村工作,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有学习意愿且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的社会青年;②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在职村干部,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高素质农民考生:要求参加2021年北京市高考报名,符合高考报名体检要求,取得高考资格。
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已经取得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的考生。
(二)报考专业
1、普通考生可从上表1中选报2个专业,并可服从调剂。
2、农村经济组织经营与管理(村务管理)专业考生,采取个人报名、乡镇推荐、区委组织部审核把关的方式,以区为单位确定和组织参加高考报名,取得报考资格。
3、高素质农民考生,可从上表2中选报以下六个专业:园艺技术(现代农艺技术)、农村经济组织经营与管理(休闲农庄经营管理)、农产品流通与管理(特色农产品经营)、农村经济组织经营与管理(农村电子商务)、农业装备应用技术(都市农业装备)、农村经济组织经营与管理(农村金融管理)。
(三)考生综合成绩评价
1、普通考生,考试分为高中阶段基础文化成绩核算和网络视频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基础文化课核算成绩150分+网络视频面试成绩150分+奖励加分。
2、村务管理专业及高素质农民人才培养考试,采取在线笔试和网络视频面试两部分。总成绩=文化课综合测试成绩150分+网络视频面试成绩150分。
(四)录取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的选拔和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不单独为农业户口考生划定录取分数线,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3、村务管理专业和高素质农民学历教育,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村务管理专业录取需经过相关组织部门政审同意后方可录取。
4、录取时执行北京市高考体检统一标准。体检结果有限报说明的考生请注意查询不宜报考专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5、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再参加本年度各类普通高考。已交纳的高考报名考试费用,将按规定返还考生本人。
(五)免试条件及笔试成绩核算方法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总成绩计300分。
(1)高中应届生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均合格并经我院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考生。
(2)高中往届生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在 C 级(含)及以上并经我院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考生。
(3)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
(4)获得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
(5)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6)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荣立个人或集体三等功以上的考生。
(7)户籍在北京市政府认定的低收入村、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考生。
(8)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2、不具备免试条件,文化课成绩按照以下办法折算,并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网上远程面试。
(1)应届高中阶段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其中一门不合格文化课成绩折算计 120 分,二门不合格文化课成绩折算计 90分。
(2)三校生应届及往届毕业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均在 60 分(含)及以上者,文化课成绩折算计 120 分。
(3)对于具备通过北京市 2021 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又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无法提供相应成绩、获奖材料的其他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折算计80 分。
3、报考村务管理专业及高素质农民人才培养考生,不享受任何免笔、面试及奖励加分政策。
六、监督机制
(一)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二)学校招生部门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三)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89909051
邮箱:nzjcc8035@sohu.com七、相关费用及联系方式
学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我院在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奖助政策的同时,还设有院长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困难生学费减免、特困生生活补助、勤工助学津贴等多种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设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为学生就业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学院对在校生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格管理,生活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
学 费:6000元/学年。涉农专业按(京财综[2012]993号文)免收学费。
住宿费:650-1200元/学年
咨询电话: 89909885、89909888、89909890
清河校区咨询电话: 52781207
学院网址:www.bvca.edu.cn
本章程由本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