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四川航天管理局三方共建的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院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实施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二、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附:专业计划表、专业介绍)
1.参与单独招生的专业43个,招生计划共3600名,最终的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说明:2020年我院共有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制三年,与全省普通单招报名方式相同,专业学费为18000元/年。
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数控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学院与澳大利亚博士山TAFE学院联合开办,项目创立于2013年,获国家教育部认可,是正式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双学历项目,全面引入TAFE教育资源,澳方专业外教总授课1500课时,毕业获得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专业文凭和我院专科文凭。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学院与意大利库内奥美术学院联合开办,获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国家教育部备案。项目充分利用和发挥中意两校各自的优势与资源,培养兼具信息传播理论、数字媒体技术和设计管理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获意大利库内奥美术学院颁发的学分课程结业证书和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三、报名
(一)报考条件
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师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报考方式
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3月5日08:00至20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认。
2.学校确认。2020年3月23日08:00至27日18:00,登录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cavc.edu.cn,填报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4个平行专业志愿,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交费及准考证打印。
若选填空中乘务专业,只能填报唯一专业志愿;第一志愿选填中外合作类专业者,不再选填非中外合作类专业;第一志愿选填非中外合作类专业者,后续志愿可选填中外合作类专业;高职班对口类考生只能填报与本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志愿。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分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文化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技能综合测试(空中乘务专业除外)成绩满分为200分。空中乘务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
1.文化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文化素质(普高类)文化考试,中职类毕业生参加文化素质(中职类)文化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文化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由省统一命题,三科分卷。
2.技能综合测试:
(1)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一志愿填报中外合作类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附:面试考核要点;空中乘务专业面试考核要点)
(2)中职类毕业生(报考空中乘务专业、一志愿填报中外合作类专业除外)参加技能测试,测试考生的动手能力、反应能力、观察力和注意力等综合能力。(附:技能测试要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原定于3月28日举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试地点: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广汉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3.空中乘务专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分相同,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4.除空中乘务专业外的其他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5.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录取过程中若生源不足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若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政策
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向学院招生处提出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呈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后可以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文化考试的前一天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我院的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
因原定于3月28日举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举行,且具体考试时间需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定,故个别流程的具体时间暂不能确定。
(一)报名:2020年3月5日08:00—20日18: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报名。
(二)学校确认:2020年3月23日08:00—27日18:00,考生登录我院网站(www.scavc.edu.cn)确认填报专业、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考生登录我院网站(www.scavc.edu.cn)进行打印。
(四)资料提交、技能综合测试:文化考试的前一天,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没有条件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校现场打印准考证(广汉校区图书馆一楼大厅);有技能综合测试的参加考试。
(五)考试: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时间待定,请以省考试院和学校另行公布的为准。
(六)查分:时间待定,考生可在学院网站(www.scavc.edu.cn)上查询本人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电话联系(0838-5884687)登记查分。
(七)拟录取公示:时间待定,在学院网站公示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八)退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公示结束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请到我院官网下载标准格式)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处办公室,传真:028-84809675。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不再办理退档手续。
(九)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录取。
(十)正式录取:时间待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招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考试、阅卷评分等工作。
6.学院成立由安全保卫副院长为组长,保卫处长为副组长的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二)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相关资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三)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四)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五)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九、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 邮政编码:610100
咨询电话:028-84809675、84809638、84809788
监督电话:028-84801555
学院招生网:http://www.sca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