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就读地点:四川省武胜职业中专学校
六、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
七、报名流程
(一)网上填报基础信息
1.本次扩招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所在(在川务工的外省户籍考生选择务工地)县(市、区)招考机构作为报名确认点。所有考生报名时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并作为审核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的依据。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 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 //www. sceea.cn)报名,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选择类别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退役军人须选择退役是否满1年及是否自主择业。
(二)网上填报志愿及缴费
1.考生报名时应填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在报名期间根据本人情况和意愿,依据我校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相关要求,在符合报考条件和招生类别的前提下,选报专业志愿。志愿设置为:1个专业志愿及愿否服从校内专业调配(系统默认为不服从)。考生完成志愿填报后应及时保存。网报时间截止后,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我校。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网上完成基础信息和志愿填报后,应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即每生130元。未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1.网报结束后,各县(市、区)招考机构生成考生号后赓即下载报名数据,于11月5日17:00前将报名考生名单按类别交由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其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高素质农民、在岗基层农技人员身份;企业员工凭企业同意参加学习的证明直接报名。
2.县(市、区)招考机构在现场确认阶段负责审核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户籍等基础信息,审核时考生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县(市、区)招考机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归还考生。
(四)现场确认
1.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导入身份验证管理平台,开展考生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在11月8日至11日17: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6个月以上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2.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如下:(1)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 (2)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3)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双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 (4)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3.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并取得报名号后,须于11月17日至11月20日12: 00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按我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加考试。
八、入学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5日9:00-11:30;
2.考试地点:四川省武胜职业中专学校
3.考试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350分。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九、成绩及录取查询
2020年12月3日,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成绩。
2020年12月4日,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拟录取情况。
十、录取规则
(一)根据招生计划,分别按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两类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分别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时,若出现同分情况,则按考题中的思想素质、专业常识、专业知识成绩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报考人数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情况在两类计划内部平衡计划。
(三)2020年12月4日—12月9日17:00,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avtc.cn)首页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果出现因自愿放弃录取、违纪违规等导致的空缺不进行递补。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2020年12月4日—12月9日17:00)将退档申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并按上指纹传真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或到我校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十一、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我校武胜教学部(电话:0826-6240836)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我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我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线上网课+线下集中面授的形式进行教学。其中,工作日为线上教学,双休日为线下集中面授,每学期为18周。教学总课时:建筑工程技术专业2554学时,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2504学时,应用电子技术专业2572学时。
十三、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均为4100元/生•年,住宿费:300元/年•生,教材费800元/年•生,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详见《新生入学报到指南》。
十四、学籍管理
学生到校报到并通过入学资格审查的,由我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在我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由我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五、其他事宜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3.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0826-2256168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武胜教学部(四川省武胜职业中专学校):0826-6240836
纪检监督电话:0826-2256388
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avtc.cn
邮政编码:638000
就读地址: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太平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