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确保2020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国标代码:11841。
(二)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执行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下设招生录取组、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院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普通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及中职类考生均可报考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专业。
(二)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上网登陆账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tianyi.edu.cn),确定考生报考专业志愿(专业志愿设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然后在学院官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微信、转账、现场缴纳均可),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学院账户户名: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开户行:工商银行绵竹玉妃路支行;账号:2305019419022105190。
(三)资格审核
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四川天一学院官网为准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原定于3月28日举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普高类考生)及职业技能测试(中职类考生)。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面试成绩满分均为2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70%。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含面试)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规则
1.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2.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的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3.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4.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5.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可以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6.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具体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请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九、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学生转专业政策按照国家学籍管理相关政策执行。
(四)若2020年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五)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部 门: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处
地 址:四川省绵竹市二环路东段88号
咨询电话:0838-3210335、0838-3210588
申诉电话:0838-3210586
学院网址:www.tiany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