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53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9.0万平方米(约合434.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3平方米;生师比17.7;专任教师206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2.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02.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423.4元;图书21.5万册,生均图书50.6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应用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招生所有专业无性别限制。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 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510203 |
软件技术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12800 |
2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10000 |
3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9800 |
4 |
500409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9800 |
5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9800 |
6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10000 |
7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12800 |
8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9800 |
9 |
570202 |
应用英语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9800 |
10 |
500405 |
空中乘务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11700 |
11 |
500406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9800 |
12 |
460103 |
数控技术(两化融合)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9800 |
13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9800 |
14 |
510214 |
工业软件开发技术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12800 |
15 |
460102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9800 |
16 |
440107 |
建筑动画技术 |
3年 |
3-4年 |
历史、物理兼招 |
9800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600-60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政策及有关程序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我校已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快乐学习奖学金为主渠道;勤工助学、定期(临时)困难补助为补充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先办理“绿色通道”入学,其学费通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新生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入学后我校予以复查,确认后给予相应资助。
为激励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鼓励大学生为国家富强而努力学习,我校实行多层面奖励政策:院长特别奖学金3000元/年,快乐学习标兵奖学金2000元/年,快乐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快乐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快乐学习寒窗励志奖学金1000元/年,快乐学习进步奖学金200元/年等。校园内各项文体活动、科技竞赛、大中型校园活动给予发放即时性奖励。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并执行各省的相关投档规定。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物理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历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6.联系电话、网址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53号 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88928718、88928719、88928720
传真:024-88928830
纪委监察处招生监督电话:024-88928716
本章程由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