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966在陕招生代码:811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办学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邮 编:712100 学院网址:www.ylvtc.com
第四条 学院简介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34年,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重点建设的31所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等,85年来共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1万多名,先后荣获省级以上奖励60多项。学院地处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占地面积1630亩,在校生2万余人。拥有现代化、生产性校内实验实训室31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63个,校外产学研示范基地11个,形成了具有职业训练、教学科研、技术交流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实训体系。学院设有16个分院部,开设有8大类63个高职专业。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6%以上,专升本上线率在70%以上,学院连年被评为陕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首批50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全国职教先进单位等殊荣。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是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及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八条 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报名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申请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普高生)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三校生”),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之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根据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考生于2020年3月5日8:00至3月12日17:00登录我院招生就业网(http://zjc.ylvtc.cn/)进入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确认,并在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号证,也可现场办理。
第十二条 考试形式
1.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20年3月5日至3月12日,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我院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校际联考采取分专业类观看机测视频并参加计算机测试的方式进行。我院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教育与体育类、文化艺术类、旅游类、财务商贸类1、财务商贸类2、药学类、通信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城市轨道交通类、道路运输类、铁道运输类、药品制造与管理类、食品工业类、化工技术类、生物技术类、汽车制造类、机械设备与自动化类、机械设计制造类1、水利类、房地产类、市政工程技术类、建筑工程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计类、电力技术类、环境保护与安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畜牧业类、农业类、林业类机测视频将提前公布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考生可以提前观看学习。考生可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每个专业类测试满分均为2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通识知识、职业兴趣取向及潜质、机测视频中的知识点。考生取得专业类校际联考成绩后,方可参加我院对应招生专业的录取。
2.文化基础考试 2020年3月14日8∶30—11∶30,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普高生考试内容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考试内容不超出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第十三条 我院于2020年3月24日17:00前,向省招办网上管理平台上传预录取成绩。并于2020年3月26日17:00前,将预录取名单通过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预录取学生于2020年3月28日8:00至29日17:00时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院注册报到,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我院于2020年4月6日至7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500分。按照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动态管理,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依次排序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对于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政策,根据(陕招办〔2014〕2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600元~1000/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九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800元/学年,特困3800元/学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6000元/学年。学院奖学金:学院一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学年。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
第二十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网 址:http://zjc.ylvtc.cn/咨询电话:029-87083921、87083005、87084411、87083400、8708394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