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中医药学院(Chongqing Colleg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23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
办学性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代码:14830(国标码)
学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蒲国宝路61号。
邮政编码:402760
学校网址:https://www.cqctcm.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cqctcm.edu.cn(录取结果查询网址)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3-65880666、023-65880999
本科招生QQ咨询群:620084973
监督电话:023-65880068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学校相关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执行及监督。
办学条件:重庆中医药学院是以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为建校基础,整合重庆市中医院、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和重庆市药物种植研究所等优质中医药资源,组建而成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本部占地面积645.55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36亿元,馆藏图书51万册;现有专任教师339人、兼任教师75人,研究生学历人员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53%,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2.18%。有国医大师(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2人、全国名中医3人、国家青年岐黄学者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14人;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30个,教学实践基地40个,并建设有国家级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级中药学继续教育基地以及重庆市中药博物馆,现存中药动植物标本60余万份。教学、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完善,能同时满足6000余名师生的教育教学生活需求。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3年我校仅在重庆市进行招生,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药学、中药制药。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学校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招生计划详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重庆中医药学院招生计划情况及说明。
三、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根据重庆市制定的高考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执行教育部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加分最高认可20分)。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3.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投档分数相同,按照重庆市的排位规则执行。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
4.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10名,主要用于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5.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听力受限、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等需慎报医学专业,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四、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重庆中医药学院毕业、授位相关管理规定者,颁发重庆中医药学院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1.学费:我校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6个专业每年学费均为6250元。
2.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3.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4.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公示信息可见学校网站财务处网页“信息公开”。
六、学生资助
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奖、贷、助、勤、免、补”等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设有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校内资助项目,践行“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3)校内三个等级奖学金分别为15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4500元/人、3300元/人、2500元/人三个等级。学校还设立了“贫困学生助学基金”,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一些临时困难需求。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
七、学校将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情况、培养需求,在专业课程学习阶段,分派在校本部及各教学基地进行培养。
八、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九、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本章程解释权归重庆中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