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校名称: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4788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六条 办学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58号
第七条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第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简介: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具有65年办学历史,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占地总面积近400亩,建筑面积近1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5000余(台)套,价值近亿元。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商贸服务系、公共基础部等教学单位。开设数控技术、机械装备制造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智能机电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移动应用开发、会计信息管理、中西面点工艺、西式烹饪工艺、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等11个专科专业。拥有智能制造、汽车工程、西式烹调、影视制作等先进配套的实训室百余个。建有国家人社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骨干专业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与百余家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建校内外实训、就业基地50余个。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投档规则,按照各省(市、区)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五条 我校在提档和录取时均执行相关省份(市、区)优惠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
第十七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住宿费800元/年/生。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电话:0335-3069986、3069987、3800872、3072178
微信:15603333881、15603333882
15603300110、15603309119
招生QQ群:807093528
电子邮箱:qhdgzyzs@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qhdgzy.com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