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信息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学院是首批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国家首批优质校建设入选院校,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副会长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就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创新发明教育基地;获得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世界职教院校联盟卓越奖“高等技术技能”银奖。
1、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
2、国标代码:11034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5、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768号
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7、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二、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认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2、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3、普通类专业:我院认可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同等考生依次比较参考单科(文综或理综或对口、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4、艺术类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表演艺术(舞蹈方向)专业):我院认可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5、体育类专业(社会体育专业):我院认可生源所在省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6、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该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将随机调录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7、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男女比例:招生的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9、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10、新生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我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1、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学校官网公布。
三、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2、住宿费:500元/年、800元/年和1000元/年三档。
3、书费:新生一次性预交书费700元多退少补。
四、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3、我院设立校级奖学金和贫困生助学金,设有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以资助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对具有河北省户籍、全日制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三免一助”政策。
4、我院设立“创新创业”基金,用以表彰奖励有突出创新创业成绩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10-3162938、3162937、3162951、3166290
Email:zsjych@126.com
六、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