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校2022年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1〕23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招生章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除外,本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章程另行公布)。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我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2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
(二)资格条件
参与考试招生的学生同时达到以下条件,即具备报考资格。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好,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一)招生计划
分为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单列计划和技能竞赛免试生单列计划。招生本科专业、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专业类别及学费等情况详见附件,具体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后,学校另行公布。
(二)收费标准
“专升本”学生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就读的同年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的学生收费相同。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zs.ccibe.edu.cn)和《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方式
所有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需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s://www.cqksy.cn)上进行报名。报名时间及要求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专升本”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二)考试安排
1.非免试考生:考生需按报考的专业类别、考试科类,参加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升本”统考科目考试,我校无专业加试。
2.免试考生:我校招收市级竞赛奖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奖等次的免试生。符合技能竞赛免试生资格的考生,以“免试生”身份报考,不参加“专升本”统考科目考试,按照专业对应关系予以录取。
(三)考试科类与科目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按文、理科两个大类组织考试。文、理科按考生就读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由生源院校具体明确。同校同专业同方向学生,其考试科类应相同。
1.文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2.理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小语种类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4.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5.我校无专业加试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
(一)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要求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总计划未满额,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并面向全市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
(二)录取
1.除技能竞赛免试生外,根据考生专业类别和专业对应关系,按投档成绩(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大学英语、计算机单科成绩。
2.技能竞赛免试生录取有关要求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文公布。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单列计划和技能竞赛免试生单列计划经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满额,剩余计划用于录取毕业年级普通考生。
(三)录取公示与录取通知书发放
录取结束后,学校在本校官方网站(http://www.ccibe.edu.cn)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ccibe.edu.cn)查询录取信息。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公章备案存档。学校领取备案的录取名册后,依此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送达学生本人。
五、考生待遇、资助政策与学历、学位证书
(一)考生待遇
“专升本”学生除不能转学转专业外,日常管理、学籍管理、毕业待遇等与学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经重庆市教委批准录取的2022年“专升本”学生,升入2020级本科专业学习。
(二)资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除上述奖助外,符合国家规定的贫困生贷款条件者,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在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其他
(一)重要声明
1.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专升本”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工作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2.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二)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2881909
2.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
招生电话:023-42888768、42897897、42888798(传真)
电子邮件:ccibezs@sohu.com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川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