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为做好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人才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本科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8.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11.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作为招聘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60人,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方式
1.岗位1-8、岗位11招聘数与报名人数达1:3方可开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人选。
2.其余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1时方可开考,通过面试方式确定人选。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6月17日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8:00-6月30日24: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并由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时间:2024年6月26日8:00—2024年7月1日24: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完成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及改报岗位
(1)岗位1-8、岗位1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人选。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2)其他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1时方可开考,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人选。实际报名人数不达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
(3)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重新填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可在规定时间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于指定时间(详见笔试公告)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0358-2279257。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范围
岗位1-8、岗位1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基础知识》的岗位:岗位1-8、11;
(3)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