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代码:国标12809
高校全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学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1号 (邮政编码:215123)
一.学院概况
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英文简称SIPIVT),坐落于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由新加坡总理吴作栋先生亲自提议,1997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学院成功借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的办学模式,形成了混合所有制办学、校企深度融合、国际合作交流三大办学特色。学院遵循“国际职教理念、本土创新实践、区域成果分享”的办学思路,紧贴园区产业的需求和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诉求,立足园区,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了近4万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获得企业、学生、政府、社会的广泛赞誉。
目前,学院设有智能制造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商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人文与国际学院五大学院,及机电工程系、精密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金融管理系、建筑工程系、数字艺术系、国际学院、人文社科部十个教学单位,各类在校学生11000余人。学院拥有专业水平高、实践能力强、企业经验足的师资队伍和生产型、产业化、研发性的教学实训设施,先后与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三星电子(苏州)半导体有限公司、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等世界500强企业,及生物医药、建筑装饰、现代物流等行业的领军企业合作共建了108间校内实训室。办学绩效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相继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全国动漫游戏人才培养特色院校”、“江苏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高等工科教育和产业合作教席”研究基地;连续多年获得江苏省教育厅授予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办学经验多次被CCTV、《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专题报道。
二.招生条件
1.招生对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考核方式: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三.录取规则
1.总体录取原则: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2.具体录取方式:
(1)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录取规则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2)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录取规则
A.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院校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B.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院校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3)其他省份录取规则
对普通类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对于普通类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3.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4.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或专业加试要求:
(1)普通高考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2)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测。
5.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四.学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有关文件(苏价费【2013】154号、苏价费[2000]237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字【2008】208号、苏财综字【2008】60号)号文件精神
(1)文史类专业:为12000元/年;理工类专业为14000元/年;
(2)艺术类(美术)专业:15000元/年;
(3)住宿费:1200元/年;
(4)代办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5)校企合作班:“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三个专业试点校企合作班项目,学生进校后可提出申请,自愿签署学院、企业(单位)、个人三方培养协议,按照学院三年教学计划,服从学院安排到企业进行教学实践,方可享受学费减免待遇。
2.奖助学措施
学院历年来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构建了以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学金为激励措施,以勤工助学为补充手段的国家、企业(社会)和学院的“奖、助、勤、贷、补”帮困助学融为一体的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奖学金种类有:
(1)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奖额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额为5000元/年;
(3)企业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由学院董事单位及相关合作企业设立奖学金,奖额为1000--3000元/年;
(4)国家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2300--4300元不等;
(5)企业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院董事单位及相关合作企业设立助学金,奖额为2000--5000元/年;
(6)勤工助学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并增强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7)特殊困难补助:对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遇到突发性、特殊性困难的学生,学院从爱心基金中给予一次性临时补助;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江苏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籍学生,每年可在户口所在地(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最高8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9)其他社会资助:“慧湖立新”助学金、党员关爱基金助学项目等。
四.证书颁发办法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
2.学历文凭填写内容:
(1)学校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全日制大专学历文凭
(3)填写内容:“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本校某专业学习,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五.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六.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2557079,62557072,62557073,62557120
咨询手机:18912790608,,18912791962,18912791965
传真:0512-62557770
纪委监督电话:0512-62557061
2.招生网址:http://zs.ivt.edu.cn
3.咨询QQ:80015885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