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外国语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省属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森林大道2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公开,择优录取。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我校的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非第一专业志愿及专业调剂录取学生,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其中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相同分数文科按历史优先,其他按选测顺序排序录取;理科按物理优先,其他按选测顺序排序录取。
3、艺术类招生按照本省相关政策执行。
4、无语种限制、高考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具体要求。
5、录取期间,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
6、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7、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安徽外国语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备案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8589666、68589777、68589888
咨询QQ:8007770551
邮政编码:231201
网址:https://www.ukelv.cn/url/5066
九、奖助措施
1、所有在校生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各项临时补贴资金的奖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档助学金4000元/年、二档助学金3000元/年、三档助学金2000元/年。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拓宽勤工助学渠道,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