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北美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75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历学位: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河北美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简介:河北美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高校。学校始建于2002年,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382人,设有造型艺术学院、书法学院、设计学院、影视艺术学院、动画数字艺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36个,其中拥有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雕塑、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环境设计等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书法学、环境设计专业顺利通过验收被认定为河北省一流专业。建有中国美术教育研究与交流中心(北京)、河北省外国院士(诺奖)工作站、河北省科技工作者之家等科研基地。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自信自立、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的美术院校。
(数据截止日期:2023年12月)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报考省级艺术类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合格。
三、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专业考试类型 | 专业计划类型 | 省统考科类 | 省统考子科类 |
动画 | 本科 | 四年 | 校考 | 不做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雕塑 | 本科 | 五年 | 校考 | 不做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数字媒体艺术 | 本科 | 四年 | 校考 | 不做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艺术与科技 | 本科 | 四年 | 校考 | 不做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学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绘画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中国画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漫画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艺术设计学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环境设计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产品设计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公共艺术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工艺美术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新媒体艺术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包装设计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书法学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书法类 | 书法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播音与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类 |
表演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表(导)演类 | 戏剧影视表演类 |
表演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表(导)演类 | 服装表演类 |
戏剧影视导演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表(导)演类 | 戏剧影视导演类 |
录音艺术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音乐类 | 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 |
录音艺术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音乐类 | 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 |
艺术史论 | 本科 | 四年 | 无 | 分省计划 | 无省统考类要求,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 |
艺术管理 | 本科 | 四年 | 分省计划 |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本科 | 四年 | 分省计划 |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 | 四年 | 分省计划 | |||
视觉传达设计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产品艺术设计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环境艺术设计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书画艺术(绘画方向)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书画艺术(书法方向)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书法类 | 书法类 |
公共艺术设计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游戏艺术设计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室内艺术设计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动漫设计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摄影与摄像艺术 (VR艺术)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雕塑设计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影视动画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播音与主持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播音与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类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表(导)演类 | 戏剧影视导演类 |
摄影摄像技术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音乐表演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音乐类 | 音乐表演类(器乐) |
歌舞表演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音乐类 | 音乐表演类(声乐) |
2024年雕塑、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和艺术与科技四个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在省级统考合格(区分本专科合格省市须达到本科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它本专科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生源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详见学校网站(http://www.hbafa.edu.cn)本专科填报信息一览表。
四、艺术类专业校考信息
关注学校网站(http://www.hbafa.edu.cn)发布的校考报考须知、考试大纲、考试时间安排等公告信息。
五、往年录取控制分数线
详见学校网站(http://www.hbafa.edu.cn)历年分数线。
六、收费标准
1.本科学费:30000元/年/生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58000元/年/生
3.专科学费:24000元/年/生
4.住宿费:3200元/年/生
七、招生录取办法
投档规则按照生源省份规则要求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办法执行。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其它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专业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不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艺术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合格;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全国统一排名,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校考专业破格录取办法:
1.雕塑、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和艺术与科技四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按上述原则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处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破格录取考生校考成绩同分依次按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3.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
(二)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与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投档成绩同分考生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三)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
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统一排名,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生源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或河北美术学院网站,查询相关录取信息。最终以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九、助学体系
1.国家奖学金:各个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2200--4400元;
4.学校设有校长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5.学校有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此岗位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河北美术学院招生处(邮编:050700)
学校网址:http://www.hbafa.edu.cn
咨询电话:0311-88596153 8865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