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主校区: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东校区: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70号
第二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00元;
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00元;
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元;
工业分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元;
化学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元;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00元;
化工装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0元;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元。
第四章资助政策
第七条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根据招生计划数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每人限报1个专业。
2.录取原则:
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学院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同等分数的考生优先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分别按照文化素质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符合条件免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学院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报考类别进行录取。同等分数的考生优先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社会热点问题观察与思考、体能测试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3.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v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联系电话:0432-64649925 64644361
联系人:徐老师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