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代码:1113)
一、学校简介
2002年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是一所经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计划内统招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拥有“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数字艺术中心”、“移动应用开发实训基地”、“护理技能实训中心”、“通信与三网融合”等一批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有北京市职业院校360网络安全工程师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健康管理、国际教育和继续教育四个二级学院,共开设17个专业,其中护理专业是为北京市职业院校特色高水平专业。
二、招生计划(最终计划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专业代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
计划数 | 其中农户 计划数 | ||||||
合计 | 200 | 100 | |||||
1 | 520201 | 护理 | 三年 | 140 | 70 | ||
2 | 520201 | 护理 | 两年 | 20 | 10 | ||
3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20 | 10 | ||
4 | 510203 | 软件技术 | 三年 | 10 | 5 | ||
5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三年 | 10 | 5 |
注:两年制护理专业只招收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士专业三年学制以上(含三年)的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已参加北京市2022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报名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先登录我校官方网站的“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网址:www.pfc.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4月1日(最终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第二步:信息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材料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确认时间:2022年4月3日前以邮件形式提交材料
学校邮箱:zb@pfc.cn
确认交验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反正面)电子版;
(2)考生本人户口簿电子版(需户主及本人户籍页);
(3)高中或中职阶段各类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证书电子版;
(4)考生电子版证件照(蓝底,1寸),将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以上电子版材料您可以使用数码相机、手机或较高像素摄像头拍照,保存.jpg或.png格式,于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办法
远程在线面试:
(1)考试内容(考试总分为500分,共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200分):通过在线视频面试,考察学生文化素质;
第二部分(300分):通过在线视频面试,考察学生职业技能;
综合评价考生的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心理素质,对基础知识的运用能力、表达交流能力、学习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专业特长和实践创新能力。
(2)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以上具体安排详见学校官方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网址为www.pfc.edu.cn。
五、免试及加分政策
1. 免试政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数、外3门合格并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考生,第一部分考试予以免试,成绩按第一部分面试总分100%折算;
(2)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北京市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予以全部免试,成绩按总分95%折算;
(3)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予以全部免试,成绩按总分95%折算;
(4)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区级以上各类竞赛奖项者予以全部免试,成绩按总分95%折算;
(5)退役士兵予以全部免试,成绩按总分95%折算。
2.加分政策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及以上的文体类或技能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加10分计入总成绩。此类别取得多个奖项的,最多只加10分。
(2)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竞技体育田径类、球类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者,加10分计入总成绩。此类别取得多个称号的,最多只加10分。
(3)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初级加10分计入总成绩,中级及以上加20分计入总成绩。
(4)音乐、舞蹈、乐器类等级证书八级(含)以上,加10分计入总成绩。此类别有多个证书的,最多只加10分。
以上加分政策同类别不累加,不同类别可以累加。每名考生最高只可享受20分的加分。
申请免试和加分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经我校审核后确定免试资格和加分成绩。
六、录取办法
1、成绩计算:总成绩=远程在线面试成绩+加分成绩。
2、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报1至2个志愿专业,可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3、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将按照第二志愿顺序录取,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对服从调剂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4、按照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录取时根据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招生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籍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镇户籍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0分。农村户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剩余招生计划转入城镇户籍考生。
5、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我校将优先录取有获奖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
6、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7、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8、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9、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当年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高考。
10、征集志愿:如我校高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将根据北京市统一安排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征集志愿招生流程,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集志愿的报名、考核等相关手续。征集志愿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届时详见我校官方网站通知。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010-82529571、010-82529572;
传真:010-82524066;
网址:http://www.pfc.edu.cn;
E-mail:zb@pfc.cn;
招生监督电话:010-8252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