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田心校区(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路18号)
云龙校区(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大道1111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364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主,文管经等专业共同发展的公办综合性高职院校。2006年立项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15年7月立项湖南省首批卓越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是首个国家重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国家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副理事长单位,职业院校牵头单位。被评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教育部数字化试点校,是全国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国家骨干教师师资培训基地、中德师资培训国内基地、国家高职高专先进制造技术学生实训(师资培训)基地、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八条 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考。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2024年2月20日-22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
第九条 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5日,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请考生在报考前关注本校招生网(http://zs.hnrpc.com/)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填报专业要求。学校实行专业组志愿,普通类计划专业组填报专业要求如下:
1.报考专业组一或专业组二的考生只能选择同一个专业组中的一至六个专业,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2.报考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的考生只能选择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中的一个专业,多填无效且不调剂(即录取时只参考第一专业志愿)。
单列计划专业组填报专业要求如下:
报考专业组四(退役军人)、专业组五(艺术特长)、专业组六(体育特长)的考生可在专业组一和专业组二内自行选择一至六个专业报考,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第十一条 退役军人身份认定。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学校审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退役军人考生资格证明材料。退役军人考生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退出现役证(转业证)复印件及《湖南省2024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原件。
2.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考生须在2024年2月28- 29日两天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通过 现场提交 方式提交学校招生就业处(云龙校区公教楼118办公室),过期不再接收材料。学校统一组织审核,3月2日公布通过审核的具有退役军人报考资格考生名单,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只能报考学校普通类或其他院校单招。(联系方式:0731-22783888)。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 1600 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 8人、艺术体育特长生分别为 艺术特长生31人、体育特长生31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41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普通类计划及专业组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专业组一 | 大数据与会计 | 20 | 3500 |
电子商务 | 20 | 3500 | |
商务英语 | 20 | 3200 | |
铁路物流管理 | 40 | 3500 |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20 | 3500 |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40 | 4600 |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40 | 4600 | |
专业组二 |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 60 | 7800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50 | 7800 | |
动车组检修技术 | 50 | 7800 | |
铁道车辆技术 | 50 | 7800 | |
大数据技术 | 20 | 4600 |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50 | 7800 |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40 | 4600 |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40 | 4600 | |
铁道供电技术 | 50 | 7800 | |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 40 | 4600 |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40 | 460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20 | 5060 |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20 | 46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0 | 506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自动化) | 40 | 5060 | |
集成电路技术 | 20 | 4600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40 | 4600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20 | 46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0 | 4600 | |
应用电子技术(铁道方向) | 40 | 5060 | |
数字媒体技术 | 40 | 46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20 | 4600 | |
电机与电器技术 | 40 | 4600 | |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 | 60 | 7800 | |
增材制造技术 | 20 | 4600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2 | 4600 | |
数控技术 | 40 | 5060 |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40 | 4600 | |
智能光电制造技术 | 20 | 4600 |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20 | 4600 | |
智能机电技术 | 20 | 4600 | |
机械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办学) | 36 | 15500 | |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 | 36 | 15500 |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36 | 15500 | |
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 | 数控技术(株硬集团) | 30 | 5060 |
机械设计与制造(柳工集团) | 40 | 4600 | |
制冷与空调技术(长沙格力) | 40 | 4600 | |
机制设计与制造(海康威视) | 40 | 4600 | |
新能源装备技术(北京鼎汉) | 30 | 46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博众精工) | 30 | 5060 | |
总计划 | 1600 |
单列计划及专业组
专业组 | 计划数 | 备 注 |
专业组四(退役军人) | 8 | 1. 单列计划包含在普通类总计划内; 2. 专业组五(艺术特长)、专业组六(体育特长)具体招生信息详见《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
专业组五(艺术特长) | 31 | |
专业组六(体育特长) | 31 |
专业要求提示:学校结合就业推荐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企业招聘时的专业(岗位)要求归纳如下,建议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生一定慎重填报专业:
1.所有招生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
2.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含中外合作办学)、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含中外合作办学)、铁道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动车组检修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等专业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高度近视、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肥胖症;由于以上专业对口的就业企业岗位性质特殊,要求招收男生为主,请女生慎重填报,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中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男生。
3.应用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机与电器技术、数控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含中外合作办学)、集成电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增材制造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机电技术等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
第十三条 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学校单招总计划。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单列计划各专业录取人数上限如下:
1.专业组四(退役军人)每个专业最多录取2人。
2.专业组五(艺术特长)每个专业最多录取 8人。
3.专业组六(体育特长)每个专业最多录取 8人。
第十四条 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单列计划除外。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五条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参加学校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艺术体育特长生4个大类。
第十七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等科目有效成绩替代【具体情况:专业组一考生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替代,专业组二和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的考生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物理三门科目替代】。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分别采取笔试或实践操作、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具体情况:专业组一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组二和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分别采取笔试或实践操作、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
3.第三类:退役军人。退役军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参照上述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4.第四类:艺术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采取上述第一类或第二类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按照《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职业技能测试大纲》执行。
第十八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第四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第三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免试直接折算为300分)。考生的文化素质分值与职业技能分值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
第十九条 学校针对第二类考生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为闭卷笔试方式。学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组采取以下方式:
报考专业组一、专业组二和专业组四(退役军人)的考生,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总分300分;
报考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专业组五(艺术特长)和专业组六(体育特长)的考生,采取笔试或实践操作、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测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测试方式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学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学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学校招生网(http://zs.hnrpc.com/)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6日前,通过顺丰快递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含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比赛奖项的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公布比赛获奖名单官方通知等材料)报送学校招生就业处,学校统一组织专家审核。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我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17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学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4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学校官网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 根据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学校第一志愿且符合考试资格的考生缴费时间为 2024年3月9日-10日,缴纳方式为学校官微自助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学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4年3月14日-15日登录 学校官微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志愿考生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学校另行公布。缴费咨询电话: 0731-22783822 ,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 0731-22783888 。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http://zs.hnrpc.com/)。
第二十四条 学校单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教务处、纪检监察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专业组录取时,按照 分数优先 的方式进行。各专业组录取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 单列——专业组四(退役军人)考生。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填报专业进行预录取,录完为止。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招生计划,用于普通类计划录取。
2.单列——专业组五(艺术特长)、专业组六(体育特长)考生。具体规则详见《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3.普通类——专业组一、专业组二考生。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填报专业进行预录取,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招生计划不补录,用于第二志愿录取。
4.普通类——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考生。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预录取,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招生计划不补录,用于补充到第二志愿的专业组二的相同专业录取。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专业组一、专业组二和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物)”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专业组五(艺术特长)、专业组六(体育特长)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物)”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专业组四(退役军人)加试第二轮。
第三十条 为保障生源质量,学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
1. 专业组一、专业组二、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大于等于180分;
2. 专业组四(退役军人):文化素质测试免试,职业技能测试无最低分限制;
3. 专业组五(艺术特长)、专业组六(体育特长):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大于等于260分。
第三十一条 学校将通过招生网(http://zs.hnrpc.com/)发布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内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第三十二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1.考生入校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公共外语为俄语,其他专业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2.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现代学徒制专业的考生,均不能转专业。
3.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现代学徒制专业之外的考生在入校后,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必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4.录取到现代学徒制专业的考生要与录取专业对应的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签订承诺书,在校期间不能参加其他企业应聘。
第三十三条 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后,学校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第三十四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学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学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单招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如出现考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同时填报学校情况,学校只认可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信息,按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
2.被认定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照要求及时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三十六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学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八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学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22783813 。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第四十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官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大道1111 号(云龙校区)
邮政编码:412001
招生咨询电话: 0731-22783888 22029116 22783963
招生咨询邮箱: beishuang0106@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hnrpc.com/
监督投诉电话: 0731-22783813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