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第一条 贵州中医药大学是贵州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条 学校代码:415201066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研究生、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 学校分为甲秀校区及花溪校区。甲秀校区位于贵阳市市东路50号;花溪校区位于贵阳市花溪区栋青路4号。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贵州中医药大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按照学校党委、行政和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决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少数民族预科、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
三、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的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当年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六条 录取批次,贵州省本科提前批C段、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含预科、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四、录取规则
第七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已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查。
第八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录取原则根据不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制定的高考录取规则,按照平行志愿和综合改革两种方式进行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遇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首先考生必须符合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学校主要审查学生的体检结果,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对投档到我校同一专业组的考生,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组内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遇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组内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一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的预科学生必须先进行为期一年的文化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考核后可升入录取的本科专业就读。
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只在省内招生,属于国家免费医学生。
第十二条 中医学(尚义班)
学校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17〕4号)政策支持下开设“5+3”一体化培养班(即5年本科+3年研究生培养模式),该班级以国医大师刘尚义教授的名字命名为尚义班。模式主要在于推动临床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施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生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操作的规范化培养。严格临床教学与实习管理,本科教育阶段临床通科实习要注重学生临床基本技能的训练,研究生教育阶段临床能力培养要按照国家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注重学生临床综合能力的培养。优先将“5+3”一体化培养班的学生安排在附属医院进行临床通科实习和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多维度导师制,注重中医思维培养和临床技能强化,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进行排名,对每学年成绩排名在班级最后10名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80分的学生给予黄牌,对累计三次黄牌者进行淘汰,淘汰学生将转入中医学专业同年级其他班级学习,不能进入三年研究生阶段培养)。
第十三条 中医学(袁家玑班)
学校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教高函[2015]3号)政策支持下开设卓越中医师班,该班级以贵州中医药大学(原贵阳中医学院)创始人之一、著名伤寒大家袁家玑教授名字命名。以提高学生中医临床胜任力的目标,以实践“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抓手,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践体系及特色课程等,实现从“课堂到临床”全方位教育模式改革,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双导师制,强化中医经典学习,重视培养中医思维,在国内外扩宽交流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进行排名,对每学年成绩排名在班级最后10名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70分的学生给予黄牌警告1次,对黄牌累计达到两次者进行淘汰,淘汰学生将转入中医学专业同年级其他班级学习)。
第十四条 药物制剂(中外合作办学)
贵州中医药大学与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合作举办药物制剂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项目学生前三年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学习,完成项目人才培养计划,通过相关考核,并达到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入学要求(贵州中医药大学学习成绩合格,英语成绩达到雅思总分6.0(含6.0)以上(单科不低于5.5(含5.5))或通过利兹贝克特大学前置语言课程)的学生,在大四期间可申请赴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学习一年,凡达到贵州中医药大学学分互认要求,并通过利兹贝克特大学习考核的学生,颁发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生物医学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项目学生第四年因为个人原因未能前往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学习,则继续留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完成最后一年学业,最终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条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中医药大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中英双语教学,报考考生建议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外语单科满分值的50%,即满分150分制需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因其为高收费项目,只录取有志愿考生,不调剂到该专业。
五、体检要求
第十五条 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鉴于医药类、护理类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者慎报医药类专业。建议报考护理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六、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以及校内评优评奖等的权利;有参加或组织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学生团体及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的权利。学生在校期间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时,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七、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八、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同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甲秀校区地址:贵阳市市东路50号(邮编:550005);花溪校区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栋青路4号。
(邮编:550025)
电话:0851—88308474
传真:0851—88308474
招生信息网:http://zs.gzy.edu.cn/
E-mail:gzy_zs@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