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裕华路300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及形式:专科层次全日制
(五)学制:3年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专业的特殊要求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二)外语语种: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三)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建议考生听力正常,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色弱。其余专业,无特殊要求。
(四)男女生比例:因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毕业生主要选录男生,建议女生慎报。其余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一)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省级考试院划定的调档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自动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二)提档比例:按省级考试院设定比例提档。
(三)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学院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四)录取结果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学院官网查询。
(五)学院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校还设有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企业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七)凡在学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止后15天内,未到校报到或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六)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执行。
(八)学院9+3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9+3单独招生章程》执行。
(九)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加分投档,学院按照考生加分后总分进行录退。
四、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毕业证书发放
对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证。
六、联系方式
电话:0831-3300555(传真)
网址:https://www.yb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