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文件精神,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2021]1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工作,确保扩招专项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4号(邮编030031)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7.学院代码:13694
二、高职扩招专业
三、招生对象
高职扩招报名招生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特别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在岗乡村医生、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及企业在职员工等有社会实践经历群体。
已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高职单招但未被任何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均可使用原报名信息直接到院校参加高职扩招报名考试。
四、报名办法
(一)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工作。具体报名程序及办法请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查看。
(二) 2021年10月11日8:00-10月16日17:00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sxibs.com/)“单击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扩招入口飘窗”,在弹出的列表中单击2021年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扩招报名入口链接进行报名。
(三)按照学院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安排,按时参加报考信息确认、考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以学院官网公告为准。
五、考核办法
考试分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在岗乡村医生、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在职员工(含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等有社会实践经历人员报考,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通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录取成绩=文化素质笔试成绩(百分制)×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百分制)×50%。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招生专业的相关专家组成的命题、考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考试与成绩评判。
考试重点考察学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理解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行为举止等)。
六、录取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注重技能、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
(一)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录取计划内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录取结束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教学、管理模式
学院对高职扩招的新生,根据不同类型生源特点及培养要求,分类编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用网络授课和现场授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并且根据生源情况可采取送教进企、送教下乡,半工半读、工结合,采取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完成教学计划。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党组织负责;非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如实提供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法、处罚期内的。
(四)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由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党组织完整、准确地填写在《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网上下载)中,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考核表由县(市、区)招办保存5年。
(五)县(市、区)招办要按照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被确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报名。
九、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高职扩招的考生(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体检考生除外),均须按时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10月22日前各市将报名考生体检信息报省,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高职院校的扩招录取。
十、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高职扩招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高职扩招工作阳光公开。
(二)高职扩招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三)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高职扩招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学院网进行公布、公示。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五)违纪违规处理。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高职院校扩招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学籍复查,凡在报名资格、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太原市龙堡街14号
邮 编:030031
电 话:(0351) 5691288
传 真:(0351) 5691463
官 网:http://www.sxibs.com
电子邮箱:www56912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