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翻译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2714
在陕招生代码:803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翻译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概况
西安翻译学院是陕西省成立最早的民办高校之一。学校于1987年建校,2000年获得专科学历颁发资格,2005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09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被确立为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陕西唯一一所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民办高校
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
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
2019年度双创示范高校
2019年度品牌影响力民办高校
2019年西安翻译学院下设12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1个中心,开设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24个,涵盖文、经、管、工、艺、法、医和教育八大学科门类。学校占地面积为2177.478亩,拥有在校生21709人,教职工1829人,其中专任教师112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73人。
西安翻译学院由当代杰出教育家、民办教育事业拓荒者丁祖诒先生于1987年创建,办学30多年来,以其独创的“外语+专业+现代技能”或“专业+外语+现代技能”的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了近20万名毕业生。
毕业的学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用人单位评价给予“下得去、留得住、懂外语、守纪律”的良好评价。该院近30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均在90%以上。
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考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之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根据我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在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及没有学业水平成绩的普通高中生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可参加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
测试时间
我校拟于3月14日至15日组织文化基础测试。文化基础考试内容包括:语文150分,数学150分,满分300分。命题依据中等职业教育考试大纲命制。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实行“校际联考”,所有拟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本人拟报考专业对应专业类的校际联考。
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至9日,前往我校报名,并且申请专业类测试,逾期不可申请。我校拟申请校际联考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将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布,我校拟申请专业类及专业详表附后,最终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
预录取
我校于2020年3月24日17:00前,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并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我校于2020年3月26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报到注册
被我校预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3月27日-4月2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录取规则
学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高职教育分类考试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成绩总分为5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普高生评分内容及标准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相关说明
1.“三校生”、同等学力及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高职分类招生总评分(5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按照校际联考成绩200分)+文化基础考试(300分) 。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列。
2.“三校生”、同等学力及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考生的文化基础考试,内容包括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命题依据中等职业教育考试大纲命制。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4.学校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核算总分平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类)或院校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三校生”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丁祖诒教授奖学金:5000元/年;
利民奖学金:4000元/年;
学院奖学金:学院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学院二等奖学金2000元/年、学院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年,一般贫困2800元/年;
丁祖诒教授助学金:3000元/年;
利民助学金:3000元/年;
学校助学金:特困3500元/年,一般贫困2500元/年;
社会奖助学金:学校积极联系社会企事业单位及优秀校友,设立奖助学金(许鹏飞奖助学金、沈建鹏奖助学金、惠普奖助学金等)
我校奖助学金的覆盖率占全校学生总数的50%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人的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
学校积极协调校图书馆、电视台、广播站、后勤集团等部门,为学生开辟勤工助学岗位,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和实践锻炼机会,并按照不低于12元/小时的工资标准予发放,满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工作量发放报酬。
农村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按照当年文件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全额减免以及6000元的助学金补助,包含国家助学金3800元和学校助学金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