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加快推进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更好的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招生办法2个文件的通知》(云教发〔2019〕1号)和《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云招考〔2015〕4号)要求,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继续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志愿代码: 5365
校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268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正式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专科层次)。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计划数拟定300人,最终执行的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三、招生专业
2020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一览表
四、收费标准:严格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年/生。
五、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手续。
(二)报名办法:
1. 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www.ynzs.cn或www.ynzk.cn),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考,报考后必须到报名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单招报考方为有效。
2. 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2020年3月9日—13日,自行登陆云南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ynctv.cn),点击进入“高职单招—准考证打印栏”进行名单核对,并明确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核对无误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
(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总分420分。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分。
(2)未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考当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考试成绩与等第量化为相应的分数。
(3)学校根据报考人数、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按照招生计划2.5倍的比例,于2020年3月9日前在学校官方网上公布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
2.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是以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为基础,根据我校(专业)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要求,对报考我校学生进行的选拔性评价方式。测试内容分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技术素养三个方面。兼顾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职业素质和是否有体育、艺术特长等,具体参照《2020年云南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大纲》进行。
(1)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20年3月15日9:00点开始,按考生名单顺序组织面试(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地点:校本部(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职业适应性测试须知: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考生综合成绩
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综合成绩的原则,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高职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知识(机考)+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总分420分。其中:文化知识(机考)220分,职业技能测试(面试)200分。
1.文化知识(机考)
(1)采取综合试卷答题,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80分、数学50分、英语40分、政治50分,共计四科、总分220分。
(2)考试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考试。
(3)考试大纲:参照《2020年云南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大纲》进行。
(5)考试时间:2020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
(6)考试地点:校本部(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7)网上评卷:考试采用现场评分的形式,即考生答题完成、提交保存后,计算机自动评卷并生成考生考试成绩,考生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签字确认。
(8)考试须知: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1)职业技能测试名单公布:2020年3月14日13:00前,学校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2.5倍的比例,公布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的考生名单。
(2)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20年3月14日14:00点开始,按考生名单顺序组织面试(具体以学校公告为准)。
(3)职业技能测试地点:校本部(具体以学校公告为准)。
(4)职业技能测试须知: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考生综合成绩
按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的原则,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七、录取办法
我校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规则
1.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二)录取公示
1.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拟录名单公示后,院校不再受理考生放弃或确认申请。
2.凡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到当地报名确认点进行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
3.如我校计划未完成,将进行第二批公示拟录确认,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4.考生志愿确认结束后,我校按计划确定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并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对预录取名单最后进行公示。
(三)录取考生须知
1.高职单招录取的文、理科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高职单招录取的“三校生”‚不再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及录取。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经云南省招考院审核批准,由我校于2020年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给考生。
八、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我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我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我校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省招考院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招生工作,由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268号
2.邮编:650221
3.电话:0871—65187607(传真) 65187890 65187502 65126270
4.网址::http://www.ynct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