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0〕55号)要求,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六、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2日上午10:00至12:00
考试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二段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生免于文化素质考试,学校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对考生进行考核,成绩总分为350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12月5日起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九、录取规则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学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遇同分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次以主、副考官的评分成绩高者优先。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在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十、新生入学
录取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校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二段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殊性,实行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单独考核,工学交替、灵活多元的学习形式。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学时,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
十二、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加大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学生的学费减免力度,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按其它在校生收取。弹性学制学生学费不论学习时限均只按照收费标准缴纳三年学费。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此次录取学生学生不得换录。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二段
(三)咨询电话:0830-2633333 0830-2633666
(四)纪检监督电话:0830-2633633
(五)学校网址:www.jyccc.cn